“2020年,昆明中院牵头落实的‘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在股东权利、公司透明度方面取得满分,获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入选全国法院审理破产典型案例。云南仁泽房地产公司重整案入选全省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在近日召开的昆明法院服务保障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上,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在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发布了7个典型案例。
两级法院共收破产案件501件
据介绍,5年来昆明市两级法院共收破产案件501件,审结各类破产案件356件。其中昆明中院受理244件,审结176件。从经济性质看,破产企业主体以民营企业为主,占83.6%,其中包含上市公司及合资企业等。从行业领域看,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化工、投资及医药等领域。
5年来,昆明法院审结的破产案件涉及债务总规模超过1800亿元,共盘活资产约720亿元,涉及职工权益保障及安置1.38万余人。
通过分析,随着市场主体对破产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有所提升,更多企业希望通过破产程序合法减轻企业负债负担,市场主体挽救和退出机制加快建立与完善。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强破产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昆明市破产案件收、结案数量总体呈现上升趋势,但申请人所提申请不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仍占一定比重。一些不具备破产条件、破产重整方案不具有可行性的案件经审查后未予受理。而进入破产重整审理的案件中,各种民事、行政权益交织复杂,涉及利益群体人数众多,破产项目和企业问题存在时间长、程度深,涉及相关部门多,案件审理协调难度大。
值得指出的是,昆明法院的破产审判工作紧跟本地经济发展重心需要,2017开始,围绕“去产能”和“僵尸企业”出清工作要求,昆明中院审结了债务总规模超过980亿元的煤化工集团破产重整案;面临房地产市场调整,昆明市法院共受理48件房地产破产案件,该部分案件涉及债务总规模约667亿元,涉及烂尾项目规划建筑面积约866万平方米,全部项目涉及购房主体28020人,涉及职工权益保障及安置901人;2021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在市场对医药行业需求不断增大的趋势下,成功审结了医药领域的“云南生物制药”破产重整案;重大破产案件均采用“府院联动”模式开展,2017年以来,昆明采用“府院联动”方式审理的破产案件有60余件。
构建“府院联动”昆明模式
近年来,昆明法院从个案的“府院联动”模式中不断探索,因地制宜,积极构建了党委领导下的“府院联动”昆明模式。2021年6月22日,昆明市政府与昆明中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从保障破产企业职工民生、依法实施财产接管、建立破产企业涉税协作机制等16个方面确定了昆明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基本内容。通过“府院联动”机制,积极争取财政设立专项破产辅助资金,加强对“无产可破”案件推进的资金保障和支持。
昆明中院在总结以往审判经验、广泛进行调研、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出台了《关于规范全市法院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审理相关问题的指引(试行)》等十余个文件,进一步夯实了破产审判工作的制度基础。
昆明法院助力省内大型国企重整,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以煤化工集团破产重整案为例,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4家企业系列破产案件,通过重整程序有效化解了集团债务危机,集团650亿元负债中500多亿元得到实际清偿,同时实现了产业结构调整和过剩产能化解,集团旗下关闭煤矿18家,清理每年357万吨的过剩煤炭产能,为企业后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规范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着力破解破产企业执行难问题。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执行部门移送破产审查的案件共计18件,涉及执行案1148件,涉及执行标的约为人民币49.48亿元。有效解决了大批执行案件中的矛盾纠纷,保障合法债权人得到公平清偿。
注重培养专业化审判团队,2017年,昆明中院设立了全省唯一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同时要求各基层法院要保障破产合议庭及专业审判人员的基本建制,有效提升破产审判的专业化能力,以满足破产审判的市场化需求。(昆明日报 记者辛亚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