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云南省纪委监委开展“清廉云南”建设活动以及作出“清廉云南”建设七个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以来。各地高位统筹、精心组织,纷纷吹响“清廉云南”建设行动“集结号”,逐步以“清廉”小拼图助力构建出具象、完整的“清廉云南”大版图,不断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迭代升级。
同心齐力促建设,执纪监督不缺位。“清廉云南”建设行动是新阶段新征程下推动作风建设的有效抓手,是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党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必须自觉承担起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发现违纪苗头要马上去管,对违规违纪的就要及时处理。目前,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吃心不改”,违规吃喝;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公款购买烟酒和高档茶叶、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有的无视“提前预警”,踩着红线“违纪”,这充分说明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和长期性,纪检监察部门必须持续抓实抓严作风建设,通过刹歪风、树正气,惩贪腐、肃流毒,治慵懒、提效率,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实现党员干部清正勤勉、营商环境亲清和谐、社会风气清朗向上、文化氛围崇清尚廉、政治生态山清水秀。
重整队列正风纪,严明纪律显担当。“清廉云南”建设行动是要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面对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实效性地牵引指导作风建设,避免党员干部在发展过程中因思想作风滑坡带来恶劣影响,不断营造新时代“重整队列正风纪”的良好氛围。反腐败斗争要坚持标本兼治,严肃纪律就是治本,只要把纪律管到位、严到份,就能够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只要把纪律立起来,让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不断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实施“清廉云南”建设系列行动为抓手,推动从活动向行动转变,从“清廉单元”向全域推进,从宣传发动、氛围营造向目标化管理、载体化实践迭代,打造具有云南“辨识度”的清廉建设新样式。
优化良好软环境,干事创业谋发展。新阶段新征程对作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实施“清廉云南”建设,要围绕“七个专项行动”列出的项目清单,践行“三个工作法”,聚焦“烂尾楼”、不动产登记、社保资金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整治,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服务好人民需求,才能让老百姓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在身边,大力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等重点“清廉单元”建设,示范带动“清廉云南”建设全域推进。要压实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委的监督责任,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只有这样才能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不断走实走深,才能助推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不断取得更大治理成效,助推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反腐倡廉的排头兵,要自觉扛起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忧患意识,发扬斗争精神,全力防范化解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挑战,把“清廉云南”建设与开启云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家国海晏河清兆天下之升平的云南篇章。(评论员 李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