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创新联合体建设管理工作方案(试行)》发布 鼓励创新联合体实体化运行
2022-12-08 08:17:13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张怡)12月3日,云南省科技厅发布《云南省创新联合体建设管理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了创新联合体功能定位、组建原则、主要目标、组建条件等。运用创新联合体有望加速解决制约全省重点产业发展的“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全面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

  《工作方案》提到,创新联合体是体系化、任务型、开放式的创新合作组织和利益共同体,以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为目标,以重大项目需求为牵引,以共同利益为纽带,以市场机制为保障,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织,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共同参与。其组建按照遵循市场机制、聚焦产业需求、政府有效引导的原则开展。

  从目标来看,创新联合体围绕我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铝、光伏等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组建,探索科技创新组织新形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带动创新链产业链融通发展,促进产业链转型升级。

  根据组建条件,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云南省内注册的创新能力突出的行业龙头或领军企业,能够集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提升全产业链专业化协作水平和产业集群整体创新能力,在国内具备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和带动力。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应与牵头企业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标准制定、国际合作、品牌建设等方面具备合作基础和合作意愿。

  创新联合体有五项主要任务,分别为组织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共同推进重大成果转移转化、共建共享创新平台载体、推进国内外科技交流合作、共同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工作方案》明确,将引导创新联合体内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加强互动,推动重大技术创新成果示范应用与产业化;统筹内部创新资源要素,共同建设研发设计、公共实验、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平台,实现各成员单位创新资源开放共享。

  《工作方案》鼓励民营企业牵头或作为成员单位参与创新联合体建设,并指出,创新联合体应选聘学术造诣高、熟悉产业发展、具备团结协作和组织协调能力的首席专家(科学家),并鼓励创新联合体实体化运行。

  同时,《工作方案》也明确,云南省将对创新联合体提供的支持包括科技项目支持、平台建设支持、科技金融支持、派驻科技特派员、参与科技创新决策。原则上一个创新联合体至少牵头实施一个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对创新联合体内部产生的创新创业载体,优先认定为省级众创空间、孵化器等,享受相应支持政策。


编辑: 上官艳君 责任编辑: 钱嘉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