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政系统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推进更多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2022-11-28 07:59:07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近日,云南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全省民政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提出,增强民政系统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推进更多民政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推动民政系统政务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跨省通办”事项的服务质量。

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此次,省民政厅推出了21条具体措施,包括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审批”、全面清理中介服务、全面实现“一网通办”、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办”、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推动更多民政系统政务服务“就近办”等。

其中,规定对清单之外无法定依据实施审批、“隐形审批”、变相审批,以及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项目、数量限制等行为进行清理,严格按照云南政务服务网统一发布的办事指南提供办事服务。编制听证论证、专家评审、现场勘验等特别程序清单,明确办结时限并向社会公布,实现“清单之外无事项、流程之外无环节、指南之外无材料”。

全面实现“一网通办”。省民政厅要求,各地要加快与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统一身份认证,实现网上办事“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加大民政系统政务服务办事环节精简和流程再造力度,深度推动省民政厅自建业务系统与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提高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网上可办率和全程网办率,推动更多民政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从“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转变。持续推进省民政厅门户网站、云南民政App等政务媒体的长者模式、语音辅助、自主配色等适老化、无障碍改造。

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在民政部制定的“跨省通办”业务模式和办理规则上,进一步完善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业务规程,形成我省“跨省通办”业务手册。拓展西南地区、泛珠三角等区域“跨省通办”事项。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金民工程,推动更多民政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省内通办”。

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办”

《措施》要求,各地要全面梳理民政领域电子证照制作清单,规范电子印章用印,依托全省电子证照系统和电子印章系统生成电子证照,加盖电子印章,实现纸质证照与电子证照同步签发。逐步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层级互通互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提交实体证照。积极推广社会组织登记证、结(离)婚证电子证照应用。

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办”。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聚焦个人全生命周期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为群众提供“公民婚育”“扶残助困”“公民身后”等主题服务,各级民政部门要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服务,实现线上线下一个办事指南、一套业务流程、一个办事标准。推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高频民政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

深入推进“减证便民”,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按照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原则梳理可采取承诺告知制方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明确承诺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细化办事承诺方式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清单范围内证明材料,一律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提供,也不得强求申请人选择承诺告知制方式。建立容缺受理服务机制,依法依规编制公布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必要申请材料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



编辑: 张水燕 责任编辑: 孙红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