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多项措施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2022-10-31 17:48:36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实习记者曹芸 近日,记者从云南省教育厅官网获悉,云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云南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一系列措施提高乡村教师地位和待遇。

开展乡村学校新教师“护航计划”

《实施意见》指出,在“十四五”期间,云南积极争取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和国家优师专项招生计划名额,继续实施好地方优师专项与省级公费师范生项目,省级每年统筹安排1600名左右培养名额。

实施乡村学校新教师“护航计划”,加强乡村学校新教师跟岗锻炼力度。支持乡村教师参加专业发展培训,各地不得因教师参加培训扣减或停发各项津贴、补贴。“国培计划”“万名校长培训计划”“义务教育青年教师培训”等项目名额分配向乡村教师倾斜,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教育理念和教学能力,培养一批乡村教学名师。

充分考虑乡村学校布局调整优化情况和乡村学生流动趋势,配置乡村学校优质教师资源。交流到乡村学校的教师,考核合格者参加岗位竞聘,每交流1年,竞聘高一级岗位时履职年限条件对应减少半年。

对部分一个学校内课时工作量不足的学科,可采取“一校定岗,多校使用,就近走教”的办法配置教师,实现校校都有好老师。充分发挥教育帮扶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作用,持续开展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和教师“省管校用”对口帮扶,提升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建立师德、能力、业绩、贡献并重的乡村教师考核评价标准,将“教得好”作为乡村教师获得表彰的重要指标。

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实施意见》强调,要继续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在“乡村学校、乡村教师”全覆盖的基础上,形成“学校越边远、条件越艰苦、从教时间越长、教师待遇越高”的格局,提高乡村教师地位待遇。各地应当组织乡村教师每年开展一次常规体检,有条件的地区应将教师体检优待政策覆盖全体教师。

依托中央教师周转房建设思路,省级统筹各项资源支持各地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改建、配建、新建等多种方式,盘活闲置校舍,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解决教师住房困难问题。落实职称评审、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向乡村教师倾斜政策。

加强乡村学校教师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好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引导全体乡村教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师魂、养师德、引师行。每年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在职教师中,遴选500名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给予每人1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优秀教师扎根乡村、终身从教,成长为人民教育家。

编辑: 曹月 责任编辑: 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