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王奕然 近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施方案》中明确,到2025年,将动态发布云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云南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形成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机制,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实施方案》提出,要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制定任务清单,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成立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还要建立健全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环境调查监测、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制度,加强与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相关管理制度的衔接。
在筛查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方面,要落实国家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工作要求,开展医药、化工、畜禽养殖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工业园区中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的品种、数量、用途等基本信息调查;到2025年底,初步建立云南省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数据库。在重点区域、流域、湖泊逐步开展水体、土壤中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在重点行业或重点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排放监测;到2025年底,初步建立云南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
开展环境风险筛查,制定云南省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持续推动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2024年底前,在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动态更新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基础上,通过筛查评估识别云南省优先控制化学品的主要环境排放源,动态发布云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
在强化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方面,要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生产、进口、加工使用现有化学物质种类多、数量大企业的监督执法检查,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对纳入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按期完成淘汰,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
《实施方案》要求,要加强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相关产品中新污染物含量进行抽检,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环境排放。依法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逐步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在医药、化工等重点行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积极培育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大力开发绿色设计产品。
此外,还要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将零售药店落实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纳入专项整治内容;到2025年底,全省50%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实施养殖减抗行动,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持续开展农药减量增效行动,鼓励发展高效低风险农药,稳步推进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十四五”期间我省化学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
《实施方案》还提出,要加强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境治理。将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纳入重点排污监管单位,对排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聚焦医药、化工、畜禽养殖、城镇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流域、湖泊和饮用水源地,开展新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治理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州(市)制定激励政策,推动企业先行先试,减少新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为更好地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将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率先开展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和治理方面的研究,推动建设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省级科研平台。提升云南省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支撑保障能力。加强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信息系统和新污染物治理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专项培训。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实施方案》提出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联系人: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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