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上午,“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检察工作专场发布会在昆明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十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205.4万余件;切实维护边疆稳固,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6.63万余人,起诉59.57万余人;倾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起诉非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6265人;主动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牵头建立长江上游六省区市检察机关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打造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生态检察”品牌……过去十年,云南检察机关坚持与大局同向、与人民同心、与法治同轨,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亮眼成绩单
十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各类案件205.4万余件,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切实维护边疆稳定,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6.63万余人,起诉59.57万余人。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批捕起诉“3·01”昆明火车站暴恐案、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等重大案件。
坚决扛牢强边固防与疫情防控政治责任,2013年以来起诉跨境犯罪104084人,2020年以来起诉破坏疫情防控秩序犯罪856人。
严惩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36323人,起诉人数从2013年的5384人降至2021年的3154人。
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起诉黑恶犯罪16457人、保护伞479人,公诉孙小果案、乔氏家族案等一批重大复杂涉黑涉恶案件。
同时,依法保护安商惠企的营商环境,起诉非法经营、逃税骗税、侵犯知识产权、洗钱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6265人。对涉罪企业负责人、重要技术人才或者经营骨干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降低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2013年至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0145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8.36亿元;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不断强化监检衔接,起诉职务犯罪6023人,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268人,营造公正廉洁的政务环境。
另外,主动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牵头建立长江上游六省区市检察机关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打造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生态检察”品牌。依法打击破坏土地、林业、矿产等环境资源类犯罪,起诉21759人,健全完善对“补植复绿”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机制。依法办理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16514件,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湖泊革命”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昆明市东川区小江河沿岸尾矿污染环境案等一批案例入选全国典型案例,普洱市检察机关“绿色检察”品牌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
全方位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这十年,全省检察机关聚焦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以能动履职回应社会关切,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的成效更加明显。
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4273人。严厉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起诉12458人。对“e租宝”、红河“皇家资产”等案件履行监督办案职责、推动追赃挽损。
守护老百姓“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坚决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毒米线”、非法经营疫苗等危害群众健康权益的犯罪,起诉650人。对农产品生产、食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特色小专项监督,立办网络餐饮、食品包装材料、药品安全等领域案件10729件,通过办案推动解决一批非法售卖“病死猪”“镉大米”等问题。依法打击和预防高空抛物违法犯罪行为,惩防并举整治“悬在城市上空的痛”。高度关注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促进整改窨井盖安全隐患22.6万余个。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守护“少年的你”。推动建立党委领导的三级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级检察院的优势,促进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2017年以来,依法从严追诉、从重惩处性侵害、暴力杀害、伤害、抢劫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8074人;落实分案起诉、分级干预、犯罪记录封存等保护性措施,2013年以来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附条件不起诉6628人,开展帮教和特殊预防36611人次、心理矫治2223人次,近年来未成年人涉嫌严重暴力犯罪、重新犯罪占比持续下降。同时,监督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依法建议撤销不适格的监护人资格或者发出督促监护令。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1480名检察长或检察官担任2344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探索建立“军娃”全方位司法保护机制,被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为促进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有机融合,努力实现“1+5>6”的更佳效果。发出“督促监护令”1699份,督促落实家庭保护责任;围绕融入学校保护,依法促推学校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督促公安、教育等部门查访中小学校、幼儿园4228所,督促相关部门整改问题1572个,起诉校园暴力和欺凌犯罪案件逐年递减,2021年较2018年下降51.77%。
同时,纾解群众“急难愁盼”。畅通涉法涉诉信访渠道,推行基层检察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信访案件,把矛盾尽可能化解在基层、首办环节。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群众信访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结果和进展答复率超过99%。积极推行检察听证制度,2021年以来组织听证5111件,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探索多元化救助机制,对10583名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1.04亿余元。依法支持起诉,帮助特殊群体兑现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等4.6亿余元。
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这十年,云南检察机关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法律监督质效更加优化,深化法治云南建设的步伐更加坚定。
做优刑事检察。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今年达到88.88%,较制度开始适用的2019年提高49.33个百分点。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诉前羁押率从2013年的73.18%下降至今年的38.97%。积极投入禁毒人民战争,起诉毒品犯罪70870人,保山市检察院“滇西禁毒检察利剑”品牌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第二届优秀文化品牌二十强。
坚持有错必纠,依法监督纠正钱仁风案、施伟案、卢荣新案等社会影响较大的冤错案件。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等问题,建立巡回检察与派驻检察相结合的制度,对监狱巡回检察838次,纠正减、假、暂、不当案件27597件,监督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2482人,维护“大墙内”的公平正义。
做强民事检察。出台贯彻实施民法典指导意见,强化民事权利综合保护,精准办好典型性、引领性案件,构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支持起诉并举的多元化民事诉讼监督格局,多项数据居全国前列。依法受理审查各类民事检察案件127645件,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125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847件,发出检察建议61924份。
做实行政检察。积极承担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的双重责任,受理审查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082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诉讼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131件,推动“案结事了政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使869件行政争议案件从“程序空转”走向“峰回路转”。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共受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7179件,立案34585件,发布公告和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1167件,起诉1431件,21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全国典型案例发布。在重点加大生态环境、食药安全等领域损害公益突出问题监督力度的同时,积极拓展公益诉讼领域,探索办理一批涉英烈名誉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安全、安全生产、旅游消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农业农村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全面深化检察改革
与此同时,坚持守正创新,全面深化检察改革。
这十年,云南检察机关坚持与改革同频,牢牢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聚力攻坚“破难题”,持之以恒“解新题”,不断释放检察“生产力”,检察权运行更加规范。持续推进检察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司法责任体系、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
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推进数字检察建设,全面应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与检察业务2.0的对接融合,打破“数据壁垒”,各项流程的网上协同办案率达90%以上;建立防篡改、安全认证等数据安全机制,形成“一案一卷”的整体数字卷宗体系;建成网上阅卷系统,实现律师阅卷“一次都不用跑”,用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春城晚报 记者林舒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