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办理各类案件205.4万余件,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9月19日,“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检察工作专场发布会在海埂会堂举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检察机关十年来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2021年度云南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全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和服务群众情况满意率达97.62%,较2020年度上升0.35个百分点。
诉前羁押率下降至38.97%
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诉前羁押率从2013年的73.18%下降至今年的38.97%;坚持有错必纠,依法监督纠正钱仁风案、施伟案、卢荣新案等社会影响较大的冤错案件;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等问题,建立巡回检察与派驻检察相结合的制度,维护“大墙内”的公平正义。
倾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法保障安商惠企的营商环境。十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非法经营、逃税骗税、侵犯知识产权、洗钱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6265人;对涉罪企业负责人、重要技术人才或经营骨干,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降低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厉打击侵吞挪用扶贫资金、制售假种子假农药等犯罪行为,在全国率先与监察委、法院、公安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联动机制,陈某鑫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检察机关与乡村振兴部门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
立办生态环境类
公益诉讼案件1.6万件
围绕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全省检察机关探索构建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的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机制,牵头建立长江上游六省(区、市)检察机关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打造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生态检察”品牌;依法打击破坏土地、林业、矿产等环境资源类犯罪,健全完善对“补植复绿”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机制,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湖泊革命”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公益诉讼是一项崭新的检察职能,是一项重大司法改革举措。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方面的独特优势,主动将检察公益诉讼融入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工作大局,始终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保护作为重点,共立办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1.6万件,占公益诉讼办案总数的46.4%。
结合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实际,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生物多样性检察保护专项监督行动,立办涉滇金丝猴、长臂猿、红豆杉、野生兰花及野生动物栖息地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900余件。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
十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每一个案件都当做“天大的事”来办,以能动履职回应社会关切,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的成效更加明显。
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全省检察机关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4273人;严厉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起诉12458人;对“e租宝”、红河“皇家资产”等案件,履行监督办案职责、推动追赃挽损。
守护“少年的你”。全省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2017年以来,依法从严追诉、从重惩处性侵害、暴力杀害、伤害、抢劫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8074人;落实分案起诉、分级干预、犯罪记录封存等保护性措施,2013年以来,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附条件不起诉6628人,开展帮教和特殊预防36611人次、心理矫治2223人次;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力度持续加大,1480名检察长或检察官担任2344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