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拟处置30种公共资源交易不良行为
2022-09-05 08:24:25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廖兴阳)近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现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处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显示,云南拟对公共资源交易程中的交易主体、投标人、中介机构等参与者及组织的30种不良行为进行处置。

此次拟订的《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现场不良行为记录清单》包括交易主体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办理数字证书(CA)、提交项目进场受理必要材料时,提供虚假材料;不按规定使用或故意损坏交易场所内设施设备;中介机构通过售卖招标文件谋取经济利益或假借招标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在处置方式上,包括网站公示12个月、行政约谈等。《办法》还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其中情节轻微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发现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的,移交有关机关、单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有关机关。

编辑: 李悦 责任编辑: 孙红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