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制定印发了《昆明市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以昆明市各县区及托管的磨憨镇全体农村居民为增收对象,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投入保障,切实加快全市农民持续增收步伐。
《方案》明确,2022年至2024年,力争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21年的19507元增加到25822元以上,年均增速不低于9.8%;人均纯收入达28787元,年均增速不低于10%;经营净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稳定在36%左右,工资性收入比重由2021年的50.7%提高到53%以上,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进一步提高,收入结构不断优化。
昆明市从5个方面细化了《方案》内容。推动产业链融合发展,拓展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推动“6+2”重点产业绿色有机化发展,持续推进“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和名品名企评选,打造优势产业集群,提升规模效益。加强花卉、蔬菜、特色水果等重点产业绿色生产基地建设,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和加工强县。以花卉、蔬菜等特色产业为重点,加快发展高效绿色农业。延伸农产品加工产业链,培育一批重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加快推进“云菌”国际交易市场、“中药材”国际交易中心、肉牛国际交易中心、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昆明配送中心等项目。提升农业科技化水平,拓展乡村传统特色产业,推动农业生产、产品加工和乡村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完善政策促进就业,提升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优先安排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在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推广以工代赈,优先吸纳当地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高标准农田、水利、道路交通、乡村旅游、生态造林、光伏产业等基础设施及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乡村公益岗位政策,适时提高公益性岗位待遇标准。建立吸引人才返乡机制,就地扶持创业致富带头人,提升乡村创业科技含量和创新活力。提高农民技能培训实效,提高农民种养、加工和经营能力,加强农村户籍“两后生”职业教育和就业帮扶。提高农民技能培训组织化程度,扩大农民外出转移就业规模。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健全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长效投入机制,财政资金重点向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倾斜。支持村集体跨区域成立资产联合运营主体或管理组织,探索整合利用集体土地、林地、“四荒地”、水面等资源,建设农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和乡村旅游项目,通过发包、反租倒包、自主经营等方式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盘活农村闲置资源资产,促进集体资产有效升值,实现资产收益的最大化。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保障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落实财政直接补贴,确保各项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加大保险信贷补贴,提高主要大宗农产品保险覆盖面和投保率,鼓励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优势农产品特色保险,有序推广承包地经营权、林权及保单、设施设备、活体畜禽等抵质押贷款业务,切实降低涉农贷款主体融资成本。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
多措并举完善机制,全面拓展农村居民增收渠道。聚焦全产业链,加大招商引资和域内企业培育力度,加快培育引进一批百亿级、十亿级销售收入的龙头企业,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积极发展农业“总部经济”,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健全完善农业市场主体和农民收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户尽可能多地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探索村集体经济收益再分配机制。鼓励利益联结社会经营主体开展收益再分配。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避免剧烈波动影响农民收入。(云南日报 记者茶志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