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不缺少传统村落,许多传统村落也曾惊艳过时光。让传统村落留得住、保存好、旺起来,既是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也是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必然选择。日前,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昆明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按下了“快进键”。
《方案》明确,将对已纳入国家名录的20个传统村落进行重点保护,加大昆明市9个世居少数民族以及多民族杂居传统村落的保护力度,传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其中,除开展道路、水电、通信、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外,对损坏的构成村落历史风貌的寺庙、祠堂、长廊、亭子等历史建筑和围墙、石阶、古桥、古井塘、古树名木等要素进行修复。
保护传统村落,是全社会应有的责任与担当。《方案》的实施,对于建设美丽昆明、提高传统村落基础设施水平、保护传统村落历史环境和传统建筑风貌、改善当地群众居住生活条件等都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事实上,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十分重视我国传统村落的保护。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大理考察湾桥镇古生村时,再次要求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走符合农村的建设路子,农村要留得住绿水青山,系得住乡愁。
对个体而言,传统村落寄托的是浓郁的乡愁。让传统村落活过来,关键还是要让人们重拾乡愁,要让人们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传统村落浓缩了农耕文明的精华,是不可再生的无价之宝,金山银山换不来传统村落的文化价值。新时代背景下,保护传统村落事关乡村振兴的大计,相关部门切忌“急功近利”地追求昙花一现的“政绩”,让传统村落遭受“旅游性开发破坏”而变了味,失去了原来的面貌。
保护好祖先留给我们的民族文化“基因库”和“活化石”,首先要从精从细,不搞大拆大建、推倒重来,其次,要保留原汁原味,慎做“加法”、少做“减法”,在改造中尽量做到修旧如旧,让传统村落回归“年轻”时候的“老样子”,继而为后续村落的保护、发展、利用凝聚人气、夯实底气。
总而言之,传统村落的守护工作,不仅要造福当地群众,成为凝聚民心、振兴乡村的民生工程,还要成为留得住乡愁的文化载体和精神遗产,也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多的人喜欢回归乡土,从城市走出来,到传统村落去。(昆明信息港评论员 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