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记者从省人民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园区经济专场发布会上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园区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质量效益不断提升,2021年,全省各级各类园区营业收入突破2.5万亿元,园区经济蓬勃发展。针对园区这十年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研究建立开发区评价机制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建新介绍,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各类开发区(园区)发展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发展改革委始终紧扣改革和发展两大主题,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努力把园区打造成为全省新兴产业的集聚区、科技创新的新高地、对外开放的新载体、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2021年,全省各级各类园区营业收入突破2.5万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超过1.2万亿元,贡献税收超过1500亿元;全省营业收入超500亿元的园区达到11个。
这十年,园区产业结构和布局更加优化、发展质量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发生显著变化、全面深化改革步伐加快、营商环境明显优化、外向型经济发展亮点纷呈。其中,以昆明、玉溪、曲靖为重点的新能源电池产业集群初具雏形,以昆明、玉溪为重点的数字经济产业不断壮大,以昆明、玉溪、楚雄为重点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加快形成。“十三五”期间,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五个万亿级、八个千亿级”的产业目标基本实现。全省获批9个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33个省级示范基地,培育759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昆明经开区、玉溪高新区等8个园区被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园区。云南自贸试验区建设成效明显,159项改革试点任务全面落实,探索形成276项制度创新成果,全国首创46项。
值得一提的是,省发展改革委正在牵头制定《云南省开发区评价办法(试行)》,拟设置综合实力、质量效益、创新能力、绿色低碳、开放水平等5类一级指标、22项二级指标,对全省各类园区进行差异化综合评价。目前,评价办法已完成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流程,下一步将按程序报请省委、省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回望十年的发展历程,全省园区实现了发展导向从单纯追求速度向更加注重质量转变,发展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式转变,发展理念从同质化竞争向差异化发展转变,发展模式从政府主导向市场引领转变。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园区在改革创新、开放合作、集群集约、绿色低碳、数字智慧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高标准打造改革开放“试验田”
取得丰硕成果
开放型园区是经济发展的主引擎和对外开放的主阵地。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云南自贸试验区办公室副主任张红介绍,云南自贸试验区以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为目标,以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为主攻方向,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开放大局,实现了从“谋划研究”到“获批挂牌”再到“硕果累累”的“三步跨越”。
截至今年6月,云南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54579户,完成外贸进出口2598.27亿元(含边民互市),实际使用外资5.76亿美元,分别占同期全省的12%、32%、29%。接下来,省商务厅将紧紧围绕开放型园区发展的短板差距,按照“三个工作法”,以钉钉子精神抓好确定主导产业、细化支持政策、紧盯重点项目、强化招商引资、推进联动发展、建立考评机制6个方面重点工作的落实落地。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总工程师杨晓明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将园区作为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的主阵地,坚持“两型三化”的产业发展方向,不断强化大抓产业、大抓园区、大抓项目的浓厚氛围。十年来,全省累计建成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9个、省级基地33个,全省以工业化为主导的园区营业收入突破2万亿元;全省产业园区工业投资额累计达12400.1亿元,基础设施投资额累计达3928.2亿元。中国绿色铝谷、光伏之都加快建设,建成电解铝产能538万吨,建成多晶硅产能5万吨、单晶硅棒93GW、单晶硅片99GW,绿色铝硅产值突破千亿;隆基、通威、晶澳科技等龙头企业纷纷落地园区,绿色硅、绿色铝、新能源电池等延链补链效果明显。昆明、曲靖等地在推进园区实体化发展、扁平化管理、专业化服务方面迈出新步伐。昆明经开区建成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安宁、东川、兰坪被列为国家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浪潮云计算中心等一批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科研院所在园区不断聚集,带动了信息产业基地建设。
高新区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是产业升级的主阵地。省科技厅二级巡视员张继红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高新区加快提升创新引领能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整体实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尤其是在新兴产业方面,打造形成了新型疫苗、稀贵金属、数字经济、液态金属、新能源电池等一批产业名片。
为了支持高新区建设发展,省科技厅将从支持高新区打造特色产业集群、支持高新区壮大创新创业主体、设立高新区科技创新联合资金、支持高新区创建和创优创先、支持高新区强化开放合作、深化高新区放权赋能改革等方面,分别给予500万元至2000万元不等的经费支持,同时,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人才引进、市场准入、项目审批、财政金融等方面,赋予国家高新区与州(市)同等的经济管理审批权限、省级高新区与县级市同等的经济管理审批权限。建立国家高新区与省直有关部门直通车制度,实行重大事项“一事一议”。(昆明日报 记者杨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