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王奕然 为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近日,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2022年底前,各州市将选取30%的县(市、区),按照标准化要求完成县级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络建设;2023年底前,全省将完成剩余70%县(市、区)建设任务;2024年底前,将基本建成省、州(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贯通的公共服务体系;到“十四五”末,力争全省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100%。
《实施意见》提出,将构建“县级有机构管理,乡镇有网点支撑,村组有人员代办”的三级网络。群众足不出村(社区),就能通过扫描二维码、服务窗口登记、电话反映等多种方式,实现快捷报修。在公共设施巡检和个人设备维修服务过程中,将有视频、图片等电子记录,并上传至管理后台。一般情况下,故障发生24小时内,将恢复用户收视及公共设施设备运行;有条件的地区,将打造乡镇“3小时服务圈”、村“1小时服务圈”。
此外,每次服务结束后,用户可通过扫二维码等方式进行数字化评价。广电行政部门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社会投诉、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监督便民服务、市场维修服务效果。应急广播终端实时在线率不低于90%,原则上每天播出时长不少于1.5小时。
在建设便民服务网络方面,将建立乡镇网点,依托乡镇便民(为民)服务中心,设立广电服务窗口(不具备条件的,可与其他业务合并设立),接受群众报修申请;还将村组代办点,依托村级便民(为民)服务中心,提供维修代办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自建、合作、委托等方式,建立州市、县级服务管理机构。
在建设市场维修网络方面,将根据人口分布等因素,统筹布局市场维修网点,一般每个乡镇设立1个,也可集中设立。有条件的地区,应在行政村设兼职维修员,配备备机备件,确保小问题不出村。鼓励通过自建、合作、委托等方式,建立州市、县级维修服务中心,为下级网点提供设备存储和技术支持。
《实施意见》提出,省广电局将统一依托现有移动端服务平台,设置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模块,为县域生成1个二维码,实现一码管全程(报修、接单、派单、反馈、监督等)、一码联三方(用户、便民服务网络、市场维修网络),州市、县级广电行政部门和乡镇、村级服务人员负责具体应用工作。可实现填表报修、用户评价、统计分析、工单查询、权限管理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