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日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实施。根据《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截止2022年8月17日,由云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批准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共177家,许可服务形式包括:互联网站115个,应用程序123个,论坛2个,公众账号396个,网络直播2个,其他2个,共计640个服务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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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7 20:07:32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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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日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实施。根据《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截止2022年8月17日,由云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批准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共177家,许可服务形式包括:互联网站115个,应用程序123个,论坛2个,公众账号396个,网络直播2个,其他2个,共计640个服务项。
编辑: 姚仲恒 责任编辑: 苏雯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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