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大厦不容“台独”蛀虫侵蚀
2022-08-12 10:09:35      来源:昆明信息港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国家安全局依法对涉嫌分裂国家犯罪、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台湾地区犯罪嫌疑人杨智渊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由拘传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国家有关部门发挥刑事司法手段的强大威慑力,惩治打击“台独”分子,告诫了凡是以身试法危害国家安全的蛀虫,跳得越高,也必然摔得越惨,终将被绳之以法。

“台独”分裂活动是祖国统一的最大障碍,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近年来,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大肆进行“台独”活动,甘当外部反华势力马前卒,处心积虑炮制“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台湾独立”等分裂行径,公然挑衅国家法律尊严,严重损害两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华民族根本利益。杨智渊就是“台独”分子中的典型,2006年,杨就读中学期间即开始从事“台独”分裂活动。2008年,杨在“野草莓学运”中表现活跃,被台湾民进党选中重点培植,任命为民进党台中市党部青年会会长。2011年,杨参与组建“台湾民族党”,积极策划实施一系列“台独”分裂活动,妄图推动所谓“公投建国”。2019年,杨出任该党副主席代理主席党务后,变本加厉,高调推行“急独”路线,大肆鼓噪“台独”立场。同年,杨应陈水扁邀请,代表“一边一国行动党”参选新北市永和区“立法委员”,并在选举中大肆宣扬“谋独拒统”,极力煽动两岸对立。香港“修例风波”期间,杨高调串联分裂势力为“港独”站台,鼓动“多独合流”,公然挑衅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国家安全局对犯罪嫌疑人杨智渊实施刑事拘传审查,首开以煽动国家分裂和分裂国家罪两罪名惩治“台独”分子的司法先例,明确宣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岛内“台独”分子的管辖权,重拳打击了“台独”分裂势力的嚣张气焰,释放出国家主权不容侵犯、一个中国原则不容挑战的强烈信号。

“法者,治之端也。”国家安全离不开法律支撑,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反对分裂、反对外来干涉,是主权国家立法普遍遵循的重要原则立场。运用刑事司法手段惩处分裂国家犯罪分子、维护国家核心利益,也是世界范围内通行做法。《反分裂国家法》强调,“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违反本法和有关法律,不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设有“危害国家安全罪”专章,明确规定了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的构成要件和处罚结果。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对“台独”顽固分子追究刑事责任,具备充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完整的司法程序,民进党当局近期所谓的“抗议”,挽救不了“台独”分子被依法惩处的命运。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违反法律义务者追究其法律责任,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捍卫法治尊严、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应有举措。刑事责任是制裁后果最为严重的法律责任,无论“台独”顽固分子在大陆、台湾省还是境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我国司法机关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台独”顽固分子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终身追责将成为长期悬在他们头上的达摩克利斯剑,令其惶惶不可终日。正所谓“别看今日闹得欢,小心日后拉清单”,对这些视两岸和平为儿戏,甘当外部反华势力马前卒,涉“独”言论嚣张、谋“独”行径恶劣的蛀虫依法实施惩处,也必定为海内外中华儿女所拍手称快。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国泰方能民安,筑牢国家安全“大厦”,每位公民都是主角,没有“局外人”,也不容有半点迟疑、半步妥协。刑事拘传审查杨智渊打响了本轮清算“台独”的第一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但可以肯定的是类似“台独”顽固分子还不只他一个,特别是近日美国国会众议长佩洛西不顾中方强烈反对和严正交涉,窜访中国台湾地区,严重违反了一个中国原则,严重侵犯了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并向“台独”分裂势力发出严重错误信号,导致更多“台独”分子蠢蠢欲动。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法定义务,每一位中华儿女都要敢于同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反对和遏制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共同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磅礴力量,将“台独”分子碾碎在祖国统一历史进程的滚滚车轮下。

大势不可逆,民意不可违。依法惩治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目的是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和两岸同胞切身利益,广大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将得到充分保障。时间和事实也必将证明,玩火者必自焚,任何数典忘祖、背叛祖国、分裂国家的败类都必将遭到严厉制裁,付出惨重代价。(昆明信息港 作者陈长)


编辑: 李丽朱 责任编辑: 曹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