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创 京滇两地法院建异地执行和财产处置联动机制
2022-08-05 08:25:47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雷晴异地执行难、异地财产处置难一直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一大痛点,异地被执行人查找难、财产查扣难、处置难等问题往往成为逃避执行的“避风港”。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传统的现场执行难以正常进行,特别是异地的财产处置工作,受限于出差调查、异地腾退等限制,严重影响执行工作质效。

为有效解决京滇两地法院异地执行与财产处置难题,建立京滇两地法院异地执行协作和协同执行机制,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与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签订《建立异地财产联动处置与联合执行机制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明确了相互委托办理的财产处置事项包括财产档案查询、实地查封扣押、现场调查、张贴公告、协助腾退房产等,规定了财产处置委托应当充分利用事项委托系统确保全程留痕,并制定《异地强制执行工作预案》,说明需要受委托方协助的事项,便于受委托方协助执行。协助法院应当提供案件执行所需要的警力和警车、警具等支持,以能够达到控制执行现场、保障执行人员和装备安全、顺利推进执行工作的效果。《协议》还建立了异地协助执行联络员机制,指定专门负责联络的领导和联络员,并在联络人员变更时通知对方。此外,双方还就拘传、搜查等其他需要对方协助的事项进行说明。跨省建立异地执行机制,这在全省法院属首创。

近年来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大背景下,全国各级法院的执行联动更加频繁,执行协作也愈加紧密。五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朱尤龙表示,京滇两地法院在执行规范化程度、执行团队配置、财产处置模式等方面具有高度的相似性。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奠定了异地执行良好的基础,应当以协议的签订为契机,在实践中拓展两地法院的合作范围,提高两地法院异地执行工作效率,保障异地执行安全,解决异地财产处置难题,及时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尤龙介绍,《协议》内容包括联合执行范围、辐射区域、协助流程、联络机制等事项。根据《协议》,两地法院就已立案的执行实施案件中的执行事项(不限于事项委托平台内的事项范围),可在对等互助的原则下相互委托办理相关事项。

编辑: 韩严 责任编辑: 谭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