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时,强调要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扎实稳住经济,稳住市场主体。市场主体是宏观经济的微观基础,稳市场主体是当前形势下稳增长、保就业和保民生的关键。为有效应对新的经济下行压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2022年以来,国家对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作出了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出台了系列重大政策举措。云南省委、省政府坚决扛起经济稳增长政治责任,对全省经济稳增长作出科学安排部署,为稳市场主体奠定了坚实基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增长的决策部署,要细化落实国家和我省各项稳增长政策,高效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短期减负纾困与中长期深化改革相结合,全力以赴稳定市场主体,抓实抓好稳增长促发展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稳市场主体具有较好的基础条件
国家持续加大稳经济增长力度。针对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出台了《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等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着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流动资金困难;加快专项债券发行,确保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开工;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基层落实退税减税降费和保就业保基本民生;围绕保市场主体出台金融支持政策,降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政策效应正在显现。
云南经济持续平稳运行。2022年以来,云南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实现了平稳开局。一季度,全省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466亿元,同比增长5.3%,高于全国0.5个百分点;农业生产总体平稳,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同比增长5.8%;工业生产快速增长,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3%;能源保障稳定,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同比增长8.9%;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2.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6%。经济平稳运行,为稳住市场主体提供了坚实基础。
云南持续加大减负纾困力度,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围绕稳市场主体,精准实施减负纾困政策,落实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今年1—4月累计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和增加现金流423.1亿元。同时,云南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制定出台了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20余项政策措施,2021年全省市场主体总数达410.97万户、同比增长12.7%,今年1—4月份净增17.3万户、同比增长29.9%,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稳市场主体需要正视当前困难和挑战
全球疫情、国际形势动荡等多重因素叠加,全球经济面临低增长压力。世界银行最新的《全球经济展望》报告将2022年全球经济增长预期下调至2.9%,远低于今年1月预期的4.1%。疫情导致我国京津冀、长三角等局部地区的公路和航运受阻明显,中小物流企业和个体车主经营恢复明显滞后,内贸和外贸供应链效率下降,装备制造业受到一定冲击。当前,我省经济稳中承压的态势较为明显,边境、省外、航空口岸“三线”疫情防控工作压力不减,旅游、边贸等持续受到影响。今年1—4月,市场主体活跃度由去年的66%回落至今年一季度的62.5%,低于全国水平。
多措并举稳住市场主体
全面细化落实国家和我省各项稳增长政策。深入推动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落细,扎实推进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尽快将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
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全面细化落实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最期盼的减税降费、减房租、稳岗返还、金融支持等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在能力范围内对不属于规定减免对象的中小企业挂钩帮扶;做好保供稳价工作,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价补联动”制度,加大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
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积极践行“三个工作法”,形成任务部署、推进实施、考评验收的工作闭环,在一线转作风、优服务、抓落实,确保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全程畅通。
高效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稳定产业链供应链。落实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办法,加强重点行业、区域和企业货运保障,确保重点产业链供应链、抗疫保供企业、关键基础设施正常运转,扎实把留抵退税、缓缴社保费、车贷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落实到位;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遇到的用工、资金、原辅料供应、产品运输等问题;加快推动重点项目审批和建设进度。
增强经济发展动力。适度超前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水利、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领域投资,谋划储备一批智慧文旅、光伏、水电、装备制造项目;加快推进产业强省三年行动计划,加快中老铁路沿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扩大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消费;瞄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国家级都市圈、新型城镇化等国家战略部署和有关政策文件,超前谋划推进相关工作。
坚持短期减负纾困与中长期深化改革相结合。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既要保住市场主体、稳住经济基本盘,又要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推动市场主体向高质量的方向发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韧性与内生动力。
短期要强化减负纾困政策,千方百计稳住市场主体。持续推动减税降费、减租降息等纾困惠企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加大对困难行业、特殊地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纾困力度;提升银行服务能力,完善信用贷款机制;持续降低企业用工、物流成本和制度性收费,强化企业用能、用地、环境准入管理等发展要素保障;全面清理整治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况,扩大保证保险应用。
中长期要持续深化改革,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法治环境和政策体系。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落地实施,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努力实现市场主体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