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冉光雯)7月14日,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发布的数据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紧扣“五个一批”“六个精准”,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脱贫攻坚。到2020年末,全省8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8502个贫困村全部出列,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实现整族脱贫,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为接续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历经8年持续攻坚,到2020年末,云南农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804万人,贫困发生率累计下降21.7个百分点,对全国减贫的贡献率为8.1%,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二位,其中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744万人,贫困发生率累计下降26.7个百分点,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历史性消除了区域性整体贫困。
党的十八大以来,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升,收入相对差距明显缩小,收入来源结构持续优化。云南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2年的4749元增长到2020年的11740元,年均增长12%,年均增速比全省农村高1.9个百分点。2020年,全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全省农村的91.4%,比2012年提高11.3个百分点。在收入结构方面,与2012年相比,2020年云南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994元,年均增长17.2%,占可支配收入的34%,占比提高10.4个百分点;人均家庭经营净收入5364元,年均增长8%,占可支配收入的45.7%,占比下降15.4个百分点;人均转移净收入年均增长16.4%,占可支配收入的19.5%,占比提高5.2个百分点;人均财产净收入年均增长9.8%。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占比逐年上升,经营净收入占比有所下降,收入来源更加稳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生活消费质量显著提高。2020年,云南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715元,是2012年的2.6倍,年均增长12.6%,年均增速高于全省农村0.9个百分点。与2012年比,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吃穿等基本生活支出占比下降,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等提升型消费支出占比提高,消费结构明显提升。
在消费方面,“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实现,呈现“从吃饱到适度吃好、从穿暖到个性化、从有学上到上好学、从被动就医到主动预防、从‘忧居’到安居、耐用消费品升级换代明显”的特点。2020年,云南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3652元,是2012年的2倍,年均增长9.3%;恩格尔系数从2012年的47.7%下降到2020年的37.6%,累计下降10.1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主动就医的意识不断增强。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