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司法进校园 安宁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公开审理“帮信”案
2022-07-05 20:33:28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周智宇 实习记者刘欣彤 近日,安宁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刑事审判团队到云南理工职业学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案例为出发点,对同学们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活动中,安宁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案。2021年11月初,被告人王某某为获利,经吴某某邀约并经他人安排,一同前往四川省成都市一家宾馆内,将手机以及使用本人身份办理的工商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转账使用。王某某的工商银行卡进账金额100余万元人民币,涉及网络犯罪案件9起,被法院提起公诉。法庭依法组织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等环节,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李梦蓉为同学们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并结合近期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等案件特点,教育引导同学们提高反诈意识,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倡议同学们加强法律学习,要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安宁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安宁市委、安宁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理工职业学院相关领导以及在校100余名师生参加活动。
法条链接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什么?
关于本罪名的来源,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其具体内容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