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多项医保惠民利民便民政策 医保移动支付把缴费窗口“搬进”手机
2022-07-04 22:27:57      来源:昆明信息港

7月4日,云南举行医保惠民政策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今年以来,全省医保部门接续出台落地了一系列医保惠民利民便民政策,尤其是《云南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落地实施、启动医保移动支付措施等,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救助对象覆盖到全体参保人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艳君介绍,截至2021年底,全省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达到86.94%,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73.33%,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救助比例普遍不低于70%,综合保障比例达到80%左右。近期,我省又印发了《云南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了7个方面18条具体措施,并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艳君。赵嘉/摄

《措施》健全完善了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织密扎牢了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的“保障网”,概括起来,主要有四方面的特点:一是将救助对象覆盖到全体参保人,二是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三是救助标准做到了“三统一、一规范、一提高”,四是综合保障能力更加凸显。

救助对象覆盖到全体参保人,就是医疗救助对象由农村扩大到城市,由居民拓展至职工,具体按照四类人员(即: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和深度困难职工;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相对困难职工和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实施分类救助。也就是说,以前职工参保人不属于医疗救助对象,此次改革后,符合救助条件的参保职工也能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就是对特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资助,费用由医疗救助基金承担。明确新增医疗救助对象不受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限制,也就是只要新增一个医疗救助对象,就第一时间在医保信息系统中进行标识,确保困难群众第一时间参加基本医保,及时享受医保待遇,实现医疗保障三重制度对医疗救助对象的全覆盖。

救助标准做到“三统一、一规范、一提高”。“三统一”就是医疗救助报销范围全省统一;起付标准(医保报销“门槛费”)全省统一;报销比例全省统一,第一类人员保持现行100%的比例救助,第二类人员按照70%的比例救助,第三类人员按照60%的比例救助,第四类人员按照50%的比例救助。“一规范”就是规范医疗救助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统筹地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提高”就是2023年前医疗救助统筹层次由县级统筹提高到州(市)统筹,充分体现社会保险“大数法则”,增强保障能力。

综合保障能力更加凸显,就是基本医保主体保障功能进一步发挥,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适当倾斜,即大病保险对参加居民医保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凡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还可以再次给予倾斜救助。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志学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倾斜救助就是在医疗救助基础上的再救助,具体来说有两个方面,一是“政府找”,二是“找政府”。“政府找”是指医保部门依托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主动开展监测,对经医保三重制度保障,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防返贫监测线(2022年是7000元,今后将根据乡村振兴等部门公布标准动态调整)的人员信息,推送给乡村振兴、民政、工会等相关部门,经认定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将给予倾斜救助。“找政府”是指对罹患大病,经规范转诊且在云南省内就医的医疗救助对象,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后,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可通过政府救助平台提出救助申请,医保将会同民政、工会等部门共同进行认定,确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对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给予救助。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志学。赵嘉/摄

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买得到、能报销”

王艳君介绍,我省另一项医保惠民政策,就是实施“双通道”管理机制,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买得到、能报销”。

王艳君说,我省根据国家部署要求,系统总结昆明、楚雄、大理等州(市)试点经验,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三部门通力合作,于去年底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并于今年6月30日按照国家标准,在全国率先上线了“双通道”电子处方中心,将部分定点药店作为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的“双通道”药店,同步纳入医保报销,构建了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的“双通道”保障机制,让患者在定点医院和药店都能够“买得到谈判药,买了以后还能报销”。

截至目前,全省已遴选569家“双通道”药店,覆盖了西双版纳、迪庆州以外的14个州(市)、120个县(市、区);云南大学附属医院、省肿瘤医院、省老年病医院、昆明市五华区人民医院、玉溪市人民医院等5家医院,已经先期开通电子处方流转服务,参保患者在上述医院看病就医后,凭医师开具的处方,就可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电子社保卡,自主选择“双通道”药店购药,并实现“一站式”医保报销。

目前已开通“双通道”的医院、药店名单,可以在“云南医保”微信小程序查询,并将通过省医保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渠道对外公布。下一步,我省将稳步扩大“双通道”医院、药店范围,成熟一家纳入一家,并实现在线查询。

谈及“双通道”管理机制正式落地后会给购药患者、定点医院、药店带来的变化,高志学说,一是保障药品范围更明确。我省将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保障药品范围。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州(市)将符合门诊使用的特殊病慢性病其它用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除外)纳入“双通道”保障范围。二是医保待遇政策更明确。参保患者凭处方在“双通道”药店购买“双通道”药品,与在医院开药一样,医院可以报销的,在“双通道”药店购买也可以“一站式”报销,享受的是一样的医保报销政策。省内异地参保患者凭处方在“双通道”药店购买“双通道”药品也可以“一站式”报销,因特殊情况不能报销的,患者可凭就医医院或“双通道”药店统一开具的发票、处方,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督察专员谢馨莹。赵嘉/摄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督察专员谢馨莹介绍,省卫健委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保落实、健全考核机制促落实、发挥智库作用强落实等措施,积极推进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在医疗机构的配备使用工作落地见效。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易蔚介绍,该局将结合云南实际,开展为期一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把“双通道”药品品种纳入整治重点内容,重拳出击、打防并举,严查违法、严控风险,坚决守住药品质量安全底线。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易蔚。赵嘉/摄

启动医保移动支付,把缴费窗口“搬进”手机里

王艳君介绍,我省实施的第三项比较有代表性的医保惠民政策,就是启动医保移动支付,把缴费窗口“搬进”手机里,减少患者排队缴费等候时间

王艳君说,医保移动支付是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群众在门诊看病就医存在挂号、缴费排队时间长、多次跑,诊间缴费不能使用手机完成医保报销或个人账户支付等问题。为切实解决群众看病就医、诊问缴费这一堵点问题,进一步丰富拓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今年以来,我省加大医保信息系统改造力度,顺利完成医保移动支付中心建设,在部分医院开展试点,并完成与医院HIS系统的改造对接,全省进入医保费用线上支付时代。

医保移动支付业务上线后,参保人无需使用社会保障卡,也无需在缴费窗口排队,通过就诊医院的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即可在线完成医保统筹基金报销、个人账户、个人自付费用“一键”结算,切实减少群众跑腿缴费时间长的问题,让就医过程更方便、更快捷、更省时。

目前,昆明医科大学第一、第二、第三附属医院、昆钢医院以及昆明、曲靖、大理、楚雄4个州(市)19家医院均已开通医保移动支付服务,实现微信、支付宝、银行混合支付在内的全渠道支付。5月9日陆续上线以来,已有3674人次使用医保移动支付,累计结算金额57.09万元,个人账户支付34.47万元,医保报销13.17万元,个人支付13.42万元。此外,还有17家医院即将上线医保移动支付功能。未来,医保移动支付将逐步取代窗口缴费,成为老百姓较受欢迎的支付方式。下一步,我省将加快推进医保移动支付推广力度,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实现全省三级医院医保移动支付全覆盖。在此基础上,推动全省其他医院应上尽上,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

王艳君介绍,省医保局将根据国务院关于为市场主体疏困解难的统一部署和国家医保局的政策要求,与发展改革、财政、税务紧密协同配合,从7月起,允许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参保人待遇不受影响,并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让政策直达市场主体,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不用提交缓缴申请即可享受政策红利,减轻企业负担。

高志学介绍,全省2019年推广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以来,已有3219万参保人完成激活,占参保人数的71%,全国排名第5。通过医保电子凭证累计结算3117万次,占医保累计结算24.60%,为推进医保移动支付奠定了条件和基础。他表示,省医保局将认真梳理总结医保移动支付试点成果,力争今年年底前全省所有三级医院实现医保移动支付,并逐步推广到全省。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院长曾勇。赵嘉/摄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院长曾勇介绍,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的参保患者,微信搜索并关注“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众号,在诊室完成就诊后将自动收到公众号推送的缴费通知,点击“门诊待缴费提醒”,进入支付界面即可在线完成医保支付;或通过支付宝搜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小程序,在挂号、就诊后便可在小程序上直接进行缴费,进入小程序后,点击待缴费项目,在订单支付界面选择“医保支付”,将会使用医保进行线上支付。

曾勇表示,云南医保移动支付在昆医附二院等4家医院首批试运行,这是全省智慧医院建设过程中转变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的重要举措。现在,该院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突破85万人,日均使用人次超过7000次,日最高交易流水突破300万元。经过近两个月的运行,医保移动支付系统稳定,每天使用人次在100人左右,根据对使用患者的就诊跟踪,患者完成一次医保移动支付后,之后仍然继续使用。目前,医保移动支付获得许多患者的关注和使用,提高了患者对医院、医保部门的满意度。此外,该院还实现了患者刷身份证就可以完成医保费用线上线下结算(包括挂号费、诊查费)。(昆明信息港 记者江枫)

编辑: 李丽朱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