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昆明市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2022-06-30 20:02:15      来源:昆明信息港

6月30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昆明市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新闻通报会。会上,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处长刘川、水生态处处长张玉萍、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崔晓明分别进行情况通报。

2022年以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开展“能力提升年”主题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成果,出台实施《昆明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提升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水平,力争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了新突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空气质量优级天数增加41天 蓝天保卫战成效显著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并印发了《2022年昆明市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通过实施暂停实施森林防火计划烧除、加强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加强城市扬尘综合治理、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监管、推进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等防控措施,有力推进昆明市季节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同时,针对春节、清明节、劳动节以及春耕播种等特殊时期的大气污染应急工作,市大气办提前发布防控通知,提出具体防控措施建议。

截至6月29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共发布空气质量预判周报25期,启动全市空气质量预警5次。加强空气质量信息运用及空气质量按月通报。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各区委、区政府以及其它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发送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按月对各县(市)区空气质量进行通报,让各级部门领导及时掌握辖区空气质量有关情况,及时调度大气污染各项防控工作,切实提高辖区空气质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还完成2022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更新工作。根据省级有关要求,对昆明市2020年编制的《重污染天气“一厂(场)一策”应急减排清单》进行了修订完善。积极组织全市49家企业开展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的编制工作,督促纳入2021年度全国碳排放核查范围的重点行业企业完成2021年碳排放报告的报送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昆明市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进行日常执法与监管。

2022年以来,截至6月29日,昆明市主城区空气质量优97天,良好83天,空气质量优良率100%,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综合指数2.84,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臭氧(O3)等六项污染物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良好)标准水平。与去年同期相比,昆明市空气质量优级天数增加41天,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综合指数下降20%,空气质量优良率提升0.6个百分比,空气质量保持较好水平。

巩固深化碧水保卫战成果 切实保护水环境

2022年以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继续把滇池治理作为水生态文明建设首要任务。按照“退、减、调、治、管”的要求,实施滇池“湖泊革命”攻坚战,持续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以河湖流域划分,因地制宜进行划区保护治理。实施阳宗海“湖泊革命”攻坚战,加大阳宗海流域水污染治理力度;推进牛栏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强化螳螂川—普渡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持续削减南盘江总磷负荷,南盘江流域以总磷水质超标为治理重点;巩固小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成效。加强水质优良水体保护,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巩固已达到优良水体断面的工作成效。

深入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健全完善水源地信息管理档案;强化巩固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控制,落实水源保护、工程建设、水质监测检测“三同时”制度;持续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水源地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

此外,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出台多条举措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强化黑臭水体治理,巩固提升22条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进一步健全水质监测、预警应对、信息公开等机制,强化监管和公众参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全盘分析,从源头抓起,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2022年以来,进行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业污染防治、农村农业污染防治、城镇水污染治理、加强船舶码头污染控制、污染物总量减排。严格落实总量减排工程、措施,稳步推进完成按照制度规定和下达的任务削减和控制行政区域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省级下达的2022年全市重点水污染物排放重点减排建设项目。

2022年1-5月,27个国控断面(涉及35个点位)统计(滇池湖体10个点位合计为2个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仅为66.67%,劣V类水体比例为0%;45个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71.1%,劣Ⅴ类水体比例为2.2%。

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源头防控进一步加强

昆明市印发《昆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办事指南》进一步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联合评审及通过情况信息公开制度。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并逐年更新。按照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对列入污染地块名录的土地进行治理修复,合格后方可申报用地。积极推进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修复治理,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服务于社会经济建设。 目前,已完成对纳入“全国污染地块管理系统”管理的54个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并上传《全国污染地块管理系统》,同时对有关信息进行公开。

同时,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纳入国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的函》(云环办函〔2021〕16号)要求,国家、省下达昆明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3个,目前昆明市3个项目均已顺利完成。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进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动态更新监管单位名录。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发现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优先管控在产企业纳入监管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开;督促现有重点监管单位严格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完成了全面系统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推动现有和新增重点监管单位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的相关义务,目前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名单37家。同时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目前昆明市列入污染源整治清单的企业2家均已完成整改。

此次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以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到今年年底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80%以上,完成“净土保卫战”各项指标和任务。(昆明信息港 记者姚仲恒)

编辑: 苏雯芊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