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平台经济治理体系,助力中小微市场主体数字化转型,营造安全舒心的网络消费环境,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今年6月至10月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电商平台点亮”行动。
“电商平台点亮”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引导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认真履行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公示义务。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消除网络市场信息不对称,促进市场公平有序竞争。更高程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大范围培育和发展网络市场主体,更深层次提升平台运行效率和综合竞争力。
行动中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以网络市场交易主体信息公开、规则透明为主线,规范网络市场交易行为。首先是“亮照”,即由市场监管部门督导平台和商户依法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平台应当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其链接标识;平台内经营者应当在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其链接标识。依法免于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需依照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如实公示自我声明以及实际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或链接标识。
其次是“亮证”,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督导平台和商户依法公示行政许可、备案、审查批准、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如实公示与所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注册备案、审查批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信息。经营者名称冠以“自营”“专卖”等品牌直营、授权经销的,鼓励直接展示授权证书等证明材料或提供查询途径。
此外还要“亮规则”。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督导平台依法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平台应当按照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定,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或其链接标识。公示与平台内经营活动有关入驻审核、信息公示、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公示与消费者有关的用户注册、个人信息保护、支付服务、退换货、争议解决等方面的协议和规则。
在开展“亮照、亮证、亮规则”的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指导督促平台集中清理平台内伪造、变造、冒用、过期、未及时变更等情形的无效证照,推动平台持续完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切实保护消费者和中小经营者合法权益。
省市场监管局力求通过开展“电商平台点亮”行动,进一步推动构建多方协同参与的平台主体信息与规则治理常态化机制,推动平台信息公开、规则透明,共同营造公平、诚信、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促进全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云南网 记者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