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曹月 6月15日,云南省召开“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省委统战部专场发布会。会上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取得新进展。
省委统战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刘智介绍,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国民族工作大局和云南省突出特点作出的重要部署。云南以共塑政治信念为引领,以共筑文化认同为根本,以共创美好生活为基础,以共守民族团结为关键,以共护边疆安宁为底线,把示范区建设作为全省发展的重大定位,集全省之智、举全省之力扎实推进。
云南省广泛开展了“拥护核心、心向北京”“身在边疆、心向中央”等主题教育,成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大力选拔使用“四个特别”的好干部,深化抓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讲好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等民族团结故事。
坚持把保护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与传承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有机结合,把中华传统佳节元素融入少数民族节庆活动,深入实施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百项精品·百名人才”工程,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等活动,《云南映象》《阿佤人民再唱新歌》《幸福花山》等一批民族文艺作品广受好评。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省11个州(市)和84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和示范单位,数量均居全国前列。通过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行动计划、“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程、全面打赢“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整族脱贫,实现了第二次“一步跨千年”,“十三五”期间,民族自治地方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4%,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积极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大力开展“结对子”“手拉手”“心连心”“一家亲”等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交流联谊活动,创造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