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48项措施稳经济 全年留抵退税规模预计达到700亿元左右
2022-06-09 17:12:52      来源:昆明信息港

6月9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贯彻落实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昆明市海埂会堂举行,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8个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解读政策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贯彻落实意见》在国家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基础上,从财政、金融、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消费复苏、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优化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保就业、保基本民生共计9个方面提出了48项贯彻落实措施,着力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保市场主体保就业。

在财政措施方面,《贯彻落实意见》提出了8项措施。要求在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全年留抵退税规模预计达到700亿元左右。2022年至2024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征收的部分税费减按50%征收。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期限为6个月。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1%的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保费政策。支持融资担保增量降费,2022年,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融资担保业务200亿元以上。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10%—20%。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各级部门公用经费再按5%的比例压缩用于支持稳市场主体保就业。

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沈琪介绍,云南省出台的稳住经济48条政策措施,有32项直接涉及财政职能职责,涵盖减税降费、专项债券、支出政策、民生社保等方面。为推动各项政策落实,省财政厅及时召开全省财政系统支持稳住经济大盘工作视频会议,对政策快速落地再部署、再强调,为促进经济运行稳定在合理区间提供了坚实保障。

在金融政策方面,《贯彻落实意见》提出了4项措施。主要包括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特殊困难的个人贷款,灵活调整还款计划。对相关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资金支持,增加普惠小微贷款投放。对借用支农再贷款加大乡村振兴领域信贷投放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按再贷款金额的1%给予财政贴息。

在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方面,《贯彻落实意见》提出了8项措施。主要包括全力推进纳入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大抓产业投资,加快推进集中开工的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大力实施铁路“建网提速”工程、县域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工程、民航“强基拓线”工程,新改建农村公路1万公里以上。深入实施兴水润滇工程,全年开工重点水网工程200件以上。新建5G基站2万个。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改造工程,新开工改造1500个城镇老旧小区。鼓励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在促进消费复苏政策方面,《贯彻落实意见》提出了3项措施。主要包括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以及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2022年内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落实好国家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以及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等措施,加大力度实施“一城一策”,支持新市民购房。加大“烂尾楼”盘活整治力度。

在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方面,《贯彻落实意见》提出了5项措施。主要包括省级财政新增安排2.9亿元,尽快将第二批农资补贴发放到位,支持农业生产。落实好2022年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的政策。加快高标准农田和小型水利建设。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接网和消纳,全年新开工新能源装机2000万千瓦。加强煤炭供应和储备能力建设,提高电力供应保障能力。

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方面,《贯彻落实意见》提出了8项措施。主要包括新增安排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支持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落实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对省内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省级财政对重点农业企业2022年内新增贷款给予贴息。落实支持旅游高质量发展、文化旅游行业纾困帮扶、旅游业恢复发展等奖补政策,2022年发放2亿元文旅消费券、1亿元自驾游电子油券。完善“白名单”制度,推动企业复工达产。支持交通物流保通保畅,严禁限制疫情低风险地区人员正常流动。客货运司机、快递员等到异地免费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视同本地居民予以保障。

在优化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政策方面,《贯彻落实意见》提出了4项措施。主要包括扎实开展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三进市场主体”活动,加大已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落实,加快推进一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着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加快兑现2021年度外商投资奖励资金。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在云南再投资。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锦林介绍,2021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培育”鲜明导向,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市场主体发展驶入了“快车道”。2021年底,全省市场主体同比增长12.7%。今年以来,市场主体发展势头不减,截至5月底,全省市场主体净增24.14万户,总量达435.11万户,同比增长14.11%。

在保就业政策方面,《贯彻落实意见》提出了6项措施。主要包括拓宽失业保险和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引导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云南省基层进行支教、支农、支医、驻村帮扶等,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助。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鼓励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对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脱贫人口安排不超过1000元的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支持个体工商户加快发展。

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书记李炳泽介绍,今年云南省省高校毕业生32万人,同比去年增加15%。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始终把毕业生就业放在突出位置。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三十项责任清单》;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云南省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三好三实”责任体系行动方案》,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在保基本民生政策方面,《贯彻落实意见》提出2项措施。主要包括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实施联农带农富农产业项目,带动脱贫人口增收。面向农民工扩大以工代赈。实施人均收入1万元以下脱贫家庭“一户一策”增收计划。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补贴。做好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昆明信息港 记者姚仲恒

编辑: 钱嘉榀 责任编辑: 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