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走出去”也要“引进来” “双循环”助力云南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2022-06-07 18:06:30      来源:昆明信息港

推进内外贸一体化有利于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有利于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

为提高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能力,加快推进全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在培育双循环企业、创新融合发展、构建联通物流网络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措施,并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基础上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拓宽跨境企业发展空间 打造“专精特新”中小物流企业

《措施》指出,要依托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为企业进出口提供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等高效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对年服务企业100家以上或在线交易额2亿美元以上的综合服务企业给予每家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培育孵化一批跨境电商企业,鼓励传统内贸企业、农村电商服务企业拓展跨境电商业务,引入内外贸优质网商入驻,壮大线上市场主体。

积极扶持培育年销售额大、内外贸业务并重、处于供应链核心的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支持其搭建数字化平台,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贸易、物流、金融等“一站式”服务。打造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引导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合作社和农户向“链主”集聚。

同时,支持引导运输、仓储、快递等中小物流企业整合功能。积极引进境内外知名大型物流和供应链企业及其区域总部落地云南或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支持我省企业到省外设立分支机构或经营网点,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境外物流公司。

推动内外贸数字化发展 加快推进创新发展试点

为进口商品国内销售、出口产品开拓市场提供平台、货源、物流等“一站式”服务,吸引东部沿海等地区的产业向云南转移。深化与国内大型数字商务企业、金融机构在促消费、直播电商等方面的务实合作,推进中国—南亚博览会等数字化平台功能升级,形成一体化支撑展会、商城、商务基础业务的大数据平台。

积极推动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数字经济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昆明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加快推进122项试点任务,形成典型案例在全省复制推广。

促进内外贸易一体化发展 深化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

加快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等中老铁路沿线产业园区建设,支持昆明市、西双版纳州与老挝磨丁片区联合打造跨境产能合作示范区。推广“互联网+边民互市贸易”试点监管模式,支持具有产业基础和市场渠道的企业落地云南。推动昆明、红河综合保税区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开展实质合作,促进内外贸体制机制对接和一体化发展。

利用商业载体促进内销,积极推进外贸产品进电商平台、进大型超市、进特色街区、进夜市、进展会、进政府采购目录“六进”活动。吸引国际国内知名品牌首店、旗舰店、概念店等入驻,加快发展“首店经济”,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在我省开设独立法人企业和品牌首店的给予适当奖补。

为更好地加快内外融合发展,《措施》还提出,要建设国际贸易企业集聚平台,积极吸引贯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商贸企业和集群集聚入驻,融合发展。支持建设具有沿边特色的边境贸易商品市场,建设具有南亚东南亚等国家特色的进出口商品市场和商贸中心。立足资源、产业和区位优势,在昆明、思茅、彝良、文山、南华等地建设专业市场,并将其打造成为集现货交易、电子交易、拍卖、仓储、物流、结算等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内外贸第三方交易平台。

建设一批省级物流枢纽 提高物流运作和资产利用效率

《措施》指出,要加快推进昆明空港型、昆明商贸服务型、昆明陆港型、大理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和红河(河口)、德宏(瑞丽)、西双版纳(磨憨)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优化现有国际航线补贴政策,发挥区位优势,打造国内与南亚东南亚及环印度洋地区间的航空货运中转集散地。

引导外贸、跨境电商、物流等企业加强业务协同和资源整合,支持加快建设边境仓、海外仓、配送中心等物流基础设施。持续加快“快递进村”进程,补齐末端配送“最后一公里”短板,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

在政策方面,要支持市场主体培育、品牌建设、发展平台、“三同”产品宣传推广和边境仓、海外仓建设等,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加强金融科技赋能,持续改进和丰富信贷产品,积极发展质押融资业务,并确保2022年底出口退税办理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昆明信息港 记者王奕然)

编辑: 李丽朱 责任编辑: 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