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财政部公布
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名单
并下达奖补资金预算
云南省昆明市、红河县、镇雄县入选
共获补资金7500万元
什么是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普惠金融和支持小微企业、“三农”融资发展的决策部署,在总结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自2022年起组织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
支持对象有哪些?
一是中央财政分档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进行奖补,支持各省确定的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自主开展工作,缓解普惠群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是每省每年自主确定1-3个示范区,示范区可以为省会城市或所辖县区、地级市、县、县级市和区、国家级新区等。各省可自主确定今后年度示范区是否重复为同一地区。
三是中央财政每年从申报的计划单列市中根据绩效考核分数择优确定3个为示范区。
资金如何安排和使用?
中央财政通过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奖补资金,支持示范区普惠金融发展。
奖补资金由示范区统筹用于:
支小支农贷款贴息、支小支农贷款风险补偿、以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涉农业务降费奖补、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等方面。
示范区应注重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和政策联动,推动此项政策与中央财政其他资金支持政策形成互补和合力,但同一年度不得对同一主体的同一支持方向重复安排中央财政资金。
如何建设?
一、加大示范区建设力度。省级财政部门要履行牵头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和政策联动,因地制宜建立对示范区的激励约束机制,指导督促示范区落实落细示范区建设方案,探索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有效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树立标杆,打造样板,切实引导普惠金融服务增量、扩面、降本、增效。
二、加强奖补资金管理。省级财政部门要规范奖补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加强全流程监督,切实提升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