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的安排部署,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助力中小微企业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对困难中小微企业
房租、水电气费给予补助
《方案》提出,各地要聚焦惠企政策落地见效,围绕“政策明”“能落地”“快兑现”,组织实施财政惠企、减税降费、融资便利、稳岗就业等“十大专项行动”。
财政惠企专项行动,将优化财政有关领域专项资金支出结构,积极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实现财政惠企资金直达快享。在2022年初预算安排5亿元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基础上,再统筹财力增加安排5亿元,聚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扶优扶强,促进大中小型企业融通发展。引导各州、市安排资金支持当地特色中小微企业发展,对困难中小微企业房租、水电气费给予补助。
约20亿元专项资金
助力文旅中小微企业发展
安排旅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约20亿元,助力文化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对重点农业企业2022年新增贷款,按照不高于5%的利率给予50%贴息;围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等农业重点环节,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投资奖补。
在融资便利专项行动中,省财政将引导省信用融资担保公司、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从今年6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支农贷款担保实行“零费率”;对其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施支小支农贷款担保降费给予50%的财政补贴。对企业能贷尽贷、能缓尽缓、能降尽降,确保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降、缓、返、扩、补
“五招”稳岗纾困
社会保险降(延续失业保险降费)、缓(缓缴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费)、返(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比例从60%提高到90%)、扩(招用应届毕业生给予扩岗补贴)、补(对受疫情影响的给予留工培训补助)系列稳岗纾困政策。
同时,按照规定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给予社保补贴和就业见习补贴。抓实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助力稳岗位保就业。
用足用好
全国统一互认通行证制度
实行货车司机“即采即走即追”+“人员封闭管理”模式,用足用好全国统一互认通行证制度,建好备好物流中转场地。
对符合“绿通”政策不超过4.2米的集装箱车、冷藏车等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确保交通设施应开尽开,交通网络有序畅通,努力实现民生托底、货运畅通、产业循环。
年底中小微企业
复工复产率达95%以上
针对不同区域情况完善差异化疫情防控策略,落实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办法,制定不同区域疫情防控和经济活动措施。
各地要向重点中小微企业派驻联络员,对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用工、资金不足、原辅料供应、产品运输等问题,给予优先尽快解决,到2022年底前,排除其他因素,确保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率达到95%以上,争取中小微企业亏损面控制在12%以内。
中高风险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
服务业小微企业可减免6个月租金
2022年对省内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其中,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合理分担减免房租。
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使用,按照政策规定,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资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激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对受疫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鼓励金融机构继续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办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政府采购工程
要向中小企业倾斜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至10%提高至10%至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至3%提高至4%至6%。
政府采购工程要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和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餐饮业零售业
员工核酸检测免费
加力困难行业帮扶。2022年将餐饮企业、零售企业员工纳入免费核酸检测人群,按照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对受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社保缓交政策,养老保险费缓交期限阶段性延长至2022年底。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零售企业,可缓缴失业保险费,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不收滞纳金。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提高到100%,开展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有关餐饮企业经营成本。(春城晚报 记者闵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