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云南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云南文化和旅游事业“十四五”发展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为云南全面建设文化和旅游“双强省”指明了方向。
6月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规划》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发展目标
围绕建设国际康养旅游目的地、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人文交流中心、打造万亿级现代旅游文化产业和建设成为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的目标,聚焦“16个10”世界级精品旅游产品。实施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十大工程”,培育一批世界级、国家级旅游产品和业态,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文化和旅游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促进市场主体质量和活力显著增强,现代旅游业体系更加健全,旅游有效供给、优质供给更为丰富,云南旅游在国内外影响力、竞争力明显增强。深入实施“文化润滇”行动,新时代艺术创作体系建立健全,涌现一批精品艺术力作,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体系不断完善,文化遗产传承利用水平显著提高,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市场监管能力不断提高,治理效能显著提升,文化铸魂、文化赋能和旅游为民、旅游带动作用全面凸显。
展望2035年,文化和旅游需求多元化、供给品质化、区域协调化、成果共享化特征更加明显,世界级、国家级优质旅游产品供给更加丰富,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文化事业更加繁荣,优秀文化作品、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文化和旅游综合功能得到全面发挥,基本建成文化、旅游“双强省”,把云南建设成为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为云南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文旅贡献。
(二)总体布局
《规划》在整体谋篇布局上,坚持文化与旅游“双轮驱动”,体现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的要求,促进文旅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第三至五章落实“文化润滇”行动方面,要发掘云南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坚定文化自信,发挥文化引领作用,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着力打造文艺精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第六至九章聚焦旅游转型升级,围绕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打造万亿级旅游产业、全产业链重塑云南旅游业发展新优势的决策部署,培育新业态新产品,增强科技赋能,发展智慧旅游,壮大市场主体力量,培育新型文旅消费,打造文化和旅游新IP,深化国际国内区域交流与合作,全面提升文化和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保障措施
提出形成规划实施合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规划评估督导5项保障措施。明确要求各州(市)要按照“35102”的目标,重点策划3个上百亿元的大型文旅项目、5个上50亿元的重点文旅项目、10个上20亿元的专精特新文旅项目;每个县(市、区)每年度要策划至少2个上10亿元的文旅新项目,加大项目储备力度。
《规划》的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文旅融合发展。《规划》是文化和旅游部门机构调整后的首个五年规划,在编制过程中,结合云南实际进行了深入贯彻和积极探索,对全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提出了具体目标、重点任务、项目支撑和实施保障。
二是突出万亿级现代产业构建。《规划》将打造万亿级现代文旅产业作为发展基石,奋力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世界一流“三张牌”、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明确和夯实目标、任务、项目、措施内容。
三是推动事业发展和产业建设相结合。《规划》在注重文化和旅游经济属性、产业属性的同时,也将文化和旅游的事业属性、公益属性作为编制的重点,进行系统构建和阐释,着力引导推动文化旅游“硬件”和“软件”的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和相互促进。
四是发挥目标体系的引领作用。发展数据和目标坚持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能较准确测算数据的设定定量指标,不能明确定量的以定性指标为主。《规划》除了在第一章集中提出目标体系外,还将一些具体目标部署在重点任务和专栏中,坚持用目标牵引发展、用项目支撑目标,作了具体明确阐释。
五是合理测算经济发展指标。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适度调整“十四五”目标,减少主要指标的数量,不再设置各年度目标,给各年工作留下足够的空间和弹性。
六是践行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规划》高度重视文化旅游环境影响,专门设置一个章节,按照国家和我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围绕全省争当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目标定位,把文化和旅游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规划》明确环境保护目标和要求,提出预防和减缓环境不良影响的主要措施,形成绿色开发方式和低碳旅游模式,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云南。
《规划》的组织实施
一是加大组织推进力度。制定《规划》实施分工方案,夯实《规划》实施责任,明确各项目标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优先序。制定“十四五”规划年度执行计划,把《规划》实施纳入文化和旅游系统各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有机衔接,分年度滚动推进、细化落实。夯实重大项目的实施条件,发挥好项目对《规划》实施的支撑带动作用。
二是强化《规划》实施保障。加强工作统筹,深化与各地各部门联系协作,形成《规划》实施合力。加强涉及《规划》实施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的沟通协作,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完善《规划》实施的要素保障,加强政策配套衔接,根据《规划》要求及时制定出台文化和旅游领域相关配套政策,对需要调整的政策措施及时修订完善。
三是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分析,跟踪重点领域目标任务实施进展。组织《规划》实施情况调研,分析研判可能对《规划》实施产生影响的风险因素,及时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健全《规划》评估机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适时开展专项评估等。
精彩问答
记者问:今天发布的《云南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规划了很多项目,请问“十四五”期间政府在文化旅游领域会有哪些支持?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级巡视员崔岗:
从目前国家政策看,主要有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两种支持渠道。
中央预算内投资
“十四五”时期,国家重点支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国家公园等重要自然遗产保护展示、重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等。采取项目储备库的形式下达资金,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需纳入项目储备库。
我省共有62个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共能争取中央资金11.5665亿元。其中,10个为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共能争取中央资金3.2亿元,主要支持我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8个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项目,共能争取中央资金1.2065亿元,主要支持我省国家文化公园未覆盖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利用设施和考古任务繁重、发掘文物标本数量较多的重点地区的考古机构标本库房建设。8个为国家公园等重要自然遗产保护展示项目,共能争取中央资金1.1亿元,主要支持我省国家公园(含体制试点)生态保护监测能力,完善宣教、救援、游憩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重点国家级自然公园的保护管理、公共服务、生态服务等相关设施建设。9个为重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共能争取中央资金2.88亿元,主要支持我省旅游领域重点公共服务和智慧管理设施提升。27个为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共能争取中央资金3.18亿元,主要支持我省边境地区智慧广电设施建设和“三区三州”市级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2022年,我省通过国家两部委审核、纳入储备的文化旅游类项目共82个、专债资金需求约160亿元。截至目前,省发展改革委共向国家争取“十四五”时期中央预算内投资5.3402亿元,支持我省28个文化旅游项目建设。下达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提前批次文化旅游类项目2个、下达专债资金2.3亿元。现在正在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的支持项目清单,并征求州(市)政府同意后,按程序下达2022年第二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计划,本次将下达文化旅游项目5个,下达专债资金10.1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