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新征程 e评新昆明】“依法带娃”时代,家庭教育更加科学
2022-04-26 21:24:23      来源:昆明信息港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开启了监护人“依法带娃”的时代,通过家庭教育立法,明确父母作为主体实施家庭教育,形成政府指导、部门合作、统筹社会资源构建社会力量支撑的家庭教育工作结构和体系。《家庭教育促进法》是完善公共教育法律制度体系的必然要求,它进一步明确父母及监护人在家庭教育方面的权利义务和各级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对于形成完善的家庭教育体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从立法来看,家庭教育的教育规范、指导和监督有利于加强家庭教育意识,明确家庭教育责任,形成全社会重视家庭、家教、家风的社会风气,增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有利于培养全面发展德智体美劳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从内容上看,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作业负担和校外训练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明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作业负担和校外训练负担,使得学校和家庭沟通渠道更加顺畅。以法律形式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程序公共服务体系,为家庭提供教育支撑,必将推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

从职能上看,颁布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和妇女联合组织作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主体地位,明确了两个重要职责。一方面,妇女联合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应承担统一协调社会资源,共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的责任。另一方面,妇女联合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家庭教育工作的日常事务。明确了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有利于社会资源整合利用促进家庭教育。

从社会影响来看,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家庭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据,对推广宣传、普及家庭教育产生了重要影响。很多人说,家庭教育长期处于“法外之地”,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不明确,往往在发生家庭教育问题后,有关部门职责和职权不明确,随着法律的公布广大市民都体会到国家对家庭教育的重视。

《家庭教育促进法》在昆明实施以来,为昆明的家庭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解决了父母对未成年人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的各种问题。由昆明市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组织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制定长远的家庭教育工作规划,协同公安、民政、司法行政部门、社会组织共同为家庭提供更加完善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解决了政府等职能机构不干涉家庭教育事务的情况。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对提高昆明市家庭教育质量,促进家庭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增强千万家庭的幸福感具有积极作用。(盘龙区评论员 姜建延)

编辑: 戴云 责任编辑: 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