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影响着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各种状况和条件,包括政治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则是提供法治保障,实现“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
因时定责,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工作指引。“道有因有循,有革有化。因而循之,与道神之。革而化之,与时宜之。”故而,要因时而为,找准工作的契合点,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政法部门要从便捷审批办证、宽严相济、高效审执监督、安全生产经营、优化公共法律等方面提供保障服务措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出台配套文件细化分工,进而全面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积极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职责相依,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造有利条件。“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对此,政法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办事,法必明,令必行,推动相关工作举措落地落实。法检部门要结合政法专项编制数量和审判、诉讼工作实际,积极推进“繁简分流”改革,缩减办案时长。要积极推进智慧法院一体化建设,减少诉讼成本,要深入推进“放管服”,全面简化行政审批许可服务。此外,坚持府院联动,依法化解重点领域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基层多元解纷机制,强化人民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提升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亲清政商,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发展活力。一方面,常态化政企沟通渠道,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把企业发展的痛点、堵点、难点作为持续改进服务的重点,突破涉企执行难题。另一方面,坚持上门走访广纳建言,落实政法干部联系挂钩企业机制,在走访企业的过程中,积极开展民营经济法律服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增强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针对性,为企业合法有序经营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同时,要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原则,坚持少捕慎诉与慎用少用强制措施的原则,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完备的法律服务。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法治初心,做好高位统筹,切实转变执法司法理念,准确把握法律与政策界限,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推动司法保障与司法保护相结合,以点带面,以局部辐射到整体,为改善营商环境保驾护航,赋能新发展。(评论员 宿爱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