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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

昆明信息港讯 3月30日,清风春城微公号发布昆明市纪委监委关于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的通报(五)。详情如下:

1.盘龙区交运局路政大队原大队长刘义强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购买其他商品问题。

2015年至2017年期间,刘义强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购买香烟、包装饮料及方便面等商品供工作人员使用。2019年6月,刘义强被诫勉谈话问责。

2.东川区地方公路管理段原段长陈金荣长期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

2015年6月至2018年3月期间,东川区地方公路管理段违规使用下属工程监理公司的小型轿车。2018年8月,时任区地方公路管理段段长陈金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禄劝县烤烟生产办公室原驾驶员王建光违规报销修车费用问题。

驾驶员王建光到修理厂维修公务用车,要求修理厂虚开车辆维修发票并附上虚增的维修项目清单进行报销。2020年12月,王建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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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黄彩英 责任编辑: 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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