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机动车和驾驶人持续呈高速增长态势,保有量双双突破1650万,分别位居全国第8位和第11位。对此,全省公安交管部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相继推出了6个批次60项“放管服”改革措施,取得了“群众满意、企业获益、基层减负”的良好效果。
3月2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昆明召开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发布会(第六场)。记者从会上获悉,在今年云南省公安厅制定出台的《云南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中,推出“优化交通服务管理工作”三项措施:
深化“警企”合作 增设250个汽车登记服务站
进一步支持、鼓励全省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安检机构、报废汽车回收公司设立服务站,代办各类汽车登记业务,实现“四个一站式”办理,即:新车购买、注册登记在汽车销售企业一站式办理,二手车买卖、转让登记在二手车市场一站式办理,货车检验、注册登记在安检机构一站式办理,车辆报废、注销登记在报废回收公司一站式办理。
目前,全省已在汽车销售企业设立登记服务站350个,今年将再增设250个,达到600个,基本实现全省县(市、区)全覆盖。
深化“警邮”合作 增设150个补换牌证服务点
与中国邮政深度合作,充分利用邮政网点遍布城乡、贴近群众的优势,推进邮政网点代办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号牌业务,进一步织密覆盖城乡的交管服务网,实现就近受理、后台制证、邮寄送达。
目前,全省已有386个邮政网点开办补换牌证业务,今年将再增设150个,每年惠及300万需补换牌证的车主和驾驶人。
深化“警银”合作 减少30余万份抵押登记材料
联合银保监部门持续推进“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程序”措施,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营业执照及公章在信息系统中有留存或备案的,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通过系统核查机构信息,金融机构只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需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无需再提交主合同。
目前,全省49家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信息已实现网上核查比对,每年至少节省金融机构申请材料30余万份。(云南网 记者夏方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