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为RCEP其他成员国人员临时入境提供多种便利
2022-02-18 22:29:55      来源:昆明信息港

2月18日,云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朱燕,在《云南省加快对接RCEP行动计划》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我省对RCEP其他成员国人员临时入境提供的便利化措施。

她说,为加快落实RCEP中涉及移民管理领域的约束性义务清单,外交部、国家移民管理局、科技部共同对商务访问者、公司内部流动人员、合同服务提供者、安装和服务人员及随行配偶和家属分类提供来华90日至3年不等的入境及停居留便利。

主要内容是:允许商务访客(包括服务销售者、投资者或者投资者适当授权的代表、货物销售者),临时入境和临时停留期限不超过90日;允许公司内部流动人员(包括经理、专家、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相关合同的规定执行临时入境和临时停留的期限,或者首次停留的期限为三年,以两者之间较短为准。该临时停留的期限可以延长。不对公司内部流动人员的临时入境和临时停留实施数量限制、劳动力市场测试或其他产生类似影响的程序。

再就是允许限定服务部门的合同服务提供者临时入境,临时停留期限以合同规定的期限为准,但不得超过一年。可实施数量限制、劳动力市场测试;允许提供机器或产业设备的安装或维修服务的有资质的专家临时入境,临时停留期限以合同规定的期限为准,但不得超过三个月;允许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随行配偶及家属临时入境,临时停留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并且不得超过与入境者的停留期限相同的期限。(昆明信息港 记者江枫)

编辑: 苏雯芊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