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云南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将达70%
2022-02-16 10:18:52      来源:开屏新闻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当中指出,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70%以上,全省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25%以上。将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由再生水供应企业和用户按照优质优价原则自主协商定价。

新改扩建污水处理规模 205 万立方米/日

“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建、改建及扩建污水处理规模205万立方米/日。全省污水处理提标改造规模131万立方米/日。九大高原湖泊区域城市及县城新建、改建及扩建污水处理规模73万立方米/日。全省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7200公里。其中,新增污水管网4200公里;老旧污水管网改造1800公里;雨污分流改造1200公里。九大高原湖泊区域城市及县城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1100公里。其中,新增污水管网500公里;老旧污水管网改造300公里;雨污分流改造300公里。

滇池流域投资最多达52.4亿元

“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增、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42万立方米/日。九大高原湖泊区域城市及县城新增、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13万立方米/日。在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投资中,滇池流域最多,达52.4亿元。新建、改建及扩建污水处理规模中,滇池流域为60万立方米/日;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中,滇池流域为9万立方米/日。此外,滇池流域将新增污水管网366公里,老旧污水管网改造49公里,雨污分流改造管网200公里。上述合计615公里。

昆明率先构建智能管理平台

昆明市率先构建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智能化管理平台,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手段, 建立水质水量波动和应急调度预测预报模型,逐步实现远程监控、信息采集、系统智能调度、事故智慧预警等功能, 为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污染防治提供决策辅助,重点城市基本实现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数据的动态、实时信息监督管理。九大高原湖泊所在地先行建设, 同时结合黑臭水体及综合管廊的建设需求,优先选择污水处理厂处理量较大的地方进行建设。

鼓励滇池污水排放达Ⅲ类标准

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及其他六大水系干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设市及以上城市可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提出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鼓励滇池、阳宗海、抚仙湖、 杞麓湖和海海流域污水处理厂排放达到准Ⅲ类水标准, 鼓励星云湖和异龙湖流域污水处理厂排放达到准 IV类水标准,其他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为一级A标。因地制宜科学确定排放标准,不宜盲目提标。靠近居民区和环境敏感区的污水厂应建设除臭设施,并保证除臭效果。

缺水城市新城区提前规划再生水管网

缺水城市新城区要提前规划布局再生水管网,有序开展建设。在长江经济带、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示范城市,通过试点示范总结成功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建设资源能源标杆再生水厂。鼓励从污水中提取氮磷等物质。

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 由企业和用户自主协商

各地在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到位前,应按规定给予补贴,保障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正常运维。鼓励建立运营服务费与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污染物削减量挂钩、按效付费机制。鼓励通过以招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污水处理服务费水平。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由再生水供应企业和用户按照优质优价原则自主协商定价。对于提供公共生态环境服务 功能的河湖湿地生态补水、景观环境用水使用再生水的,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各地要依法落实环境保护、水资源节约、污水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

加强城市“小散乱”沿街商铺的整治治理

加强城市“小散乱”沿街商铺等的整治与治理,施工降水、基坑排水应当依法达标排放。规范工业企业和园区排水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工业园区管理机构要对工业废水进入市政污水收集设施情况进行排查,组织开展评估,经评估认定污染物不能被城镇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的,应限期退出。(开屏新闻 记者张勇

编辑: 姚仲恒 责任编辑: 曹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