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使用冬奥会等标志开展商业广告宣传
2022-02-09 08:23:02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日前,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规范广告宣传特别提示,明确提出不得违法违规使用冬奥会、冬残奥会等奥林匹克标志以及亚运会等重大国际体育赛事特殊标志开展商业广告宣传。

为严格规范商业广告及营销宣传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广告市场环境,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2022年开展商业广告宣传活动,除应严格遵守《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应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不得利用或者变相利用党和国家大政方针、重大活动等进行商业广告宣传;不得违法违规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进行商业广告宣传;不得含有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性别歧视、地域歧视、职业歧视、淫秽、色情、暴力、赌博、迷信等内容;不得歪曲党的历史或者宣扬历史虚无主义进行商业广告宣传;不得使用不规范地图等进行商业广告宣传损害国家主权和国家尊严;不得以卖惨、炫富、恶搞经典等不良方式,以及利用低俗庸俗媚俗内容制造噱头、吸引眼球等进行商业广告宣传;不得违法违规使用冬奥会、冬残奥会等奥林匹克标志以及亚运会等重大国际体育赛事特殊标志开展商业广告宣传;不得擅自使用国家队及其运动员、教练员等形象、名义或者借运动会报道、体育明星训练生活等进行商业广告宣传。

编辑: 姚仲恒 责任编辑: 孙红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