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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明确严禁向医务人员下达创收任务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姚仲恒 近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印发《云南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若干措施》,对完善医疗机构绩效分配制度、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相关措施进行了规范。

《措施》明确要求,医疗保障部门要对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检查行为和医疗费用加强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无依据检查、重复检查、重复收费、诱导检查、捆绑式检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直接或变相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任务,使医务人员的收入真正体现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实现优绩优酬。

此外,《措施》提出,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医保智能监管平台建设,促进医保监管更加精确、高效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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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曹月 责任编辑: 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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