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起昆明主城区可燃放烟花爆竹
2022-01-27 08:30:54
来源:云南日报
春节期间,昆明18个县(市、区)将设烟花爆竹零售店(点)936个,其中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区、经开区、滇池旅游度假区8个区共设临时零售点332个,1月22日至2月15日期间可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昆明市应急管理局规定,昆明市辖区内所有学校、医院、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娱乐场所、集贸市场、海鸥聚集觅食和栖息地、重点防火单位、商场超市等11类地点和区域,以及县(市、区)政府确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的地点和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区、经开区、滇池旅游度假区为限制燃放地区,仅1月22日至2月15日期间可销售、燃放。(云南日报 记者王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