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是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战略。中共昆明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提出,要在统筹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上下功夫。全市上下必须按照全会的部署,紧密结合昆明三个板块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实际,坚持优势互补、协调发展,促进区域、城乡生产要素双向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到实效,持续释放城乡生产生活消费、就业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需求潜力,为昆明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稳定、协同的动力源。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经过不懈努力,昆明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但还面临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等重大考验。展望未来,任重道远,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完善“一平台三机制”,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制定实施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计划,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加快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对脱贫地区产业要长期培育和支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定点帮扶单位支持,坚持和完善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等制度,深入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建设。坚持以县域为单元统筹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全面实施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统筹推进县域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资源优化配置,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均等化发展,加强城镇化对乡村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抓好乡村规划编制实施,分类推进传统村落、特色村寨保护发展。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美丽家园,提升乡村宜居水平。全面抓好法治乡村、平安乡村、文明乡村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升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建立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现代化经济体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区域良性互动、城乡融合发展是题中应有之义。一方面,要统筹推进主城核心区、功能拓展区、生态涵养区协调发展,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研究建立推动区域协作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实现区域优势互补、互惠共赢。另一方面,要加快与滇中新区深度融合发展,主动加强与滇中各州市的协调联动,搭建各类区域发展合作平台,畅通区域间循环通道,在规划对接、设施互通、服务共享、市场开放等方面形成突破,为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发挥好辐射带动作用。
扎实推进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协同发展,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动员令”已发出,时间不等人。全市上下必须锚定目标、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再接再厉、接续奋斗,在新的“赶考”路上书写崭新篇章、交出优异答卷。(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