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底 全省136.72万脱贫人口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
2022-01-14 20:43:50      来源:昆明信息港


云南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杨卫东 。赵嘉 摄

截至2021年12月底,全省136.72万脱贫人口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归集各类低收入人口数据517.46万人。”在1月14日举行的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重大政策新闻发布会上,云南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杨卫东介绍道。

杨卫东说,省民政厅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坚决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脱贫成果,保持过渡期政策总体稳定,初步建成覆盖全省、统筹城乡、分层分级、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定期更新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会同财政部门下达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4.74亿元,2021年12月,又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6.43亿元,省财政补助资金8.4亿元,对国家级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疫情防控任务较重地区和受灾严重地区给予倾斜支持。

三是稳步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2021年7月起,全省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660元/人/月、4770元/人/年,较上一年分别提高3%、6%,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标准不低于858元/人/月,较上一年提高3%。今年,我省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继续对社会救助保障标准进行适度调整提高。

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拓展群众申请救助渠道,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3项业务第一批上线“政府救助平台”,基本实现群众申请救助“办事不求人”和办理过程公开透明的目标。截至12月底,全省民政部门共受理通过群众困难救助申请7.85万件,4.46万户困难群众通过“政府救助平台”获得相应救助。

五是紧盯资金发放环节,依托“社银一体化”平台联通全省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和银行发放系统,县级民政部门“一键”将资金发放至困难群众账户,保障了资金发放的安全高效。

六是进一步加强低保、特困供养等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去年底出台了《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和《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突出减材料、压时限、优化办理流程,取消了审批公示和县级抽查环节,对初审公示没有争议的救助申请对象,不再进行民主评议,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理时限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

杨卫东表示,下一步省民政厅将以便民利民为目标,不断推进基本生活兜底保障标准化和规范化进程,持续推动民政社会救助改革,有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昆明信息港 记者江枫)

编辑: 俞逍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