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后改名刘暖曦)案一审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母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69.6万元。当天宣判结果就登上微博热搜,阅读量达1亿人次。而这距江歌遇害已是1894天后,5年的时间过去,为什么仍有这么多人关注江歌案?因为这起案件的走向拷问着社会良心、公序良俗。曾有网友说:“世人都知道刘鑫(刘暖曦原名)没有良心,可惜法律不会惩罚缺德。”欣慰的是现实并非如此,正如此案的判决书中指出,司法裁判应守护道德底线,弘扬美德义行,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
是非清楚、善恶分明,这是此次一审判决结果给人留下的最大印象。在法院审理中,刘鑫的“三宗罪”辩无可辩:事前并未如实告知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事中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事后发表刺激性言论进一步伤害江歌母亲的情感。法律对于这场悲剧里是非对错的判定,清晰准确;对于公理道义的认定,掷地有声。这是一次有温度并且具有指导示范意义的判罚,不仅在法律上对刘鑫进行惩处,也在道德上对她进行了审判。
有法学专家指出,这一判决内容反映出,法院在追求法律公正的同时,也致力于守护社会道义。司法不仅要实现司法正义,而且要通过司法正义促进社会道义。最高人民法院曾多次强调,在民事审判领域,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惩恶扬善功能,坚决同“和稀泥”做法说不,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作为普通民众,当面对一起案件时,对司法的评价更多的是道德标准,而不是法律标准。因此,司法应当经得起道德标准的审视。迄今为止的经验表明,司法的公信力取决于司法的道德能力,即司法在多大程度上支持社会道义,就会在多大程度上得到社会道义的支持。一项违忤社会道义的司法判决,不管其程序如何正当,其结果却很可能事与愿违,不仅会挫伤人民对于道德价值的追求,甚至会动摇整个社会对于道德价值和道德进步的信念。比如,由“彭宇案”所引发的“老人倒地扶不扶”的道德困境,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对于江歌母亲的胜诉,就有网友感慨道:幸亏刘鑫输了,否则中国父母就只能鼓励孩子都去做刘鑫了。话虽极端,但背后的价值观却很朴实,那就是法律不应让好人枉死,更不应让坏人逍遥法外。我们很欣慰,为女儿的生命寻求一个公道的江歌母亲,终于在奔波五年之后有了结果,我们更欣慰的是法律旗帜鲜明地惩恶扬善,让行善者受到善待,让违法者付出代价,只有坚守住司法的道德力量,方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昆明信息港首席评论员 周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