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近日,记者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喜庆安康的节日,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全力做好双节期间全省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加强价格监测和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确保节日市场秩序稳定。
在疫情防控方面,云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继续抓好使用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生产经营单位消毒处理证明或记录抽查。加强疫情防控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强化价格巡查监测和预警分析,加大生产、销售、餐饮等环节资质证明查验力度,用好“云智溯”平台,实行“首站赋码”管理,确保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
为确保“舌尖上的安全”,云南省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惩重处节日期间发生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开展节日热销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发布相关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安全饮食。
同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节令食品、畜禽肉类、蛋类、水产品、时令果蔬为重点品种,以大型商场超市、连锁经营企业、大型食品批发企业、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旅游定点接待单位、农家乐、年夜饭供餐单位、农批(贸)市场等为重点单位,以旅游景区、商业区、车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为重点场所,以网络食品经营等为重点业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食品安全隐患综合治理。
“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行为。”云南省将以旅游、交通服务、高端白酒,涉疫地区防疫物资、生活必需品以及其他重要商品价格为重点,加强价格监测和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
此外,加强市场促销宣传活动检查,规范节日期间网络促销行为,依法查处仿冒混淆、不正当有奖销售、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酒水饮料、节令商品等为重点,严厉查处假冒、仿冒知名品牌、过度包装、短斤少两等违法行为;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加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市场监管,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
加强广告监管,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医疗美容、教育培训、投资理财等重点领域的虚假违法广告。突出儿童用品、电子电器等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以供暖锅炉、供气供暖压力容器、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等设备为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电梯、滑雪场客运索道和游乐园大型游乐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等违法行为。
相关
昆明开展冬春季食品安全“百日行动”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记者董宇虹 )2021年12月31日,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召开昆明市冬春季食品安全“百日行动”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
冬春季食品安全“百日行动”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022年4月5日。2022年1月1日至3月20日,围绕“节日市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散装白酒整治”“加强冬春季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六个方面,结合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开展集中排查和集中整治。2022年3月21日至4月5日,总结“百日行动”开展情况,完善工作机制,将成效好、可复制、可推广的措施经验提炼为工作制度或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食品安全办要立即组织同级有关部门,对本地区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在本地区部署开展冬春季食品安全百日行动;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效;要加强宣传引导,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敞开大门接受监督,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要强化协调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定期调度机制等制度机制。会议强调,要以冬春季食品安全“百日行动”为契机,健全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昆明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力争2022年成功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共同携手打造“食安昆明”,让春城人民吃得放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