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法律援助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也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法律。12月30日上午,省司法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法律援助法的主要内容和亮点,以及我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23年来所取得的成效等。
据介绍,云南省法律援助工作起步于1998年,23年来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63540件,受援人达到951648人,涉及妇女、未成年人、农民工、残疾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3178171人(次),为困难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50亿元。
目前,全省129个县(市)区、16个州市均设立法律援助管理机构,法律援助体系建设日趋完善。法律援助门槛进一步降低,城镇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执行,农村按上年度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执行。民事案件方面,对70岁以上以及患有重大疾病的老年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及工伤赔偿的农民工等12类人群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直接提供法律援助。
目前,我省法律援助事项已扩大到32项,法律援助范围已覆盖广大低收入群体和特殊人群,基本实现了应援尽援。“线下半小时、线上30秒”法律援助服务圈已经全面建成。
如何申请法律援助?线上可以通过拨打12348 热线,在接线律师的协助下申请,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云南掌上 12348”“12348 云南法网(云南法律服务网)”或者使用在车站、机场、高校、5A级风景区、政务服务中心的17000台“云岭法务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自助在线申请。线下可以到州(市)、县、乡、村的15923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或工、青、妇、残、老、军队等组织和院校成立的155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申请法律援助。符合条件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法院、检察院、公安会直接将案件指定同级法律援助机构,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办理,无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