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为保障2022年元旦春节、全国和全省“两会”、北京冬奥会等重大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云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办联合教育、公安、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从2021年12月25日起至2022年4月5日,在全省开展冬春季食品安全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为全省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市场环境。
在节日市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面,将以大型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节日消费集中区域和经营场所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以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品、保健食品、元宵汤圆、食用油、蔬菜水果、粮食制品、饮料、调味品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加大“两节”市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此外,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食品”以及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违法犯罪行为。
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将加强对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的风险排查防控,按照“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的原则,严禁未经备案自行举办农村集体聚餐的问题发生。同时,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广泛宣传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的危害。
持续开展散装白酒整治。严查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在尾酒中添加食用酒精、工业酒精、甲醇等掺杂使假行为;严查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出售无标签标识或标签标识缺失、不规范的白酒;严查农村集贸市场、小卖部、小餐饮店、小烧烤店违规出售来源不明或无法提供索证索票依据的白酒;此外,还将持续深入摸排家庭自酿酒情况,禁止家庭自酿酒上市销售;严厉打击利用工业酒精、甲醇等有毒有害非食用物质制售假酒违法犯罪行为。
“百日行动”将进一步加大学期末和春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大力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加强对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者、供餐单位的资质审查,严格规范管理;同时,加大对供餐单位、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入排查食堂经营主体无证经营、违反餐饮操作规范、使用腐败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在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方面,将严格进口冷链食品“运、销、储、运”全程防控;严格落实风险监测排查机制,坚持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全覆盖采样核酸检测,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同时,按照“人、物、环境”同防的原则,严格实施集中监管仓作业人员闭环管理,进一步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措施;严管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行为,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实施“云智溯”追溯码赋码销售,严厉打击“故意漏赋码”“重复使用追溯码”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