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昆明市委第十四轮巡察整改情况通报
2021-12-23 19:01:03
来源:清风春城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21年3月11日至4月23日,市委派出6个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残联、昆明公交集团、昆明煤气集团、昆明自来水集团等8家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其中,对公安系统巡察“回头看”以市县上下联动统合巡察方式开展。
2021年6月8日至6月10日,市委6个巡察组向8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全面反馈了巡察情况,移交整改问题清单并提出整改意见。2021年10月12日召开了市委十四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评估验收会议,由巡视巡察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各督查组督查整改情况报告,围绕被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要求落实、整改完成情况、整改成效巩固、整改满意度等五个方面进行量化评估,对应分值按照“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等四个等次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成果运用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目标考核中。2021年12月22日,十二届市委常委会第13次会议听取了十一届市委第十四轮巡察的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0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79个,尚未完成整改22个。整改过程中,8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共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4次,党委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开展廉政谈话307人次,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159项,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28.71万元,挽回各类经济损失962.75万元。
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本轮被巡察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干部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