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示
拟表彰“全国市场监管卫士”集体98个
“全国市场监管卫士”个人197名
云南省3个集体7名个人拟获表彰
公示名单如下
“全国市场监管卫士”集体名单
(云南省)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二所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库市场监督管理所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全国市场监管卫士”个人名单
(云南省)
章云勇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药品流通稽查处一级主任科员
罗春元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三级调研员
斯那永追(女,藏族)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
邓天然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
鲁学林(彝族)
云南省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科一级主任科员
杨吉明(女,白族)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党支部书记,管理岗八级
毕会明
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管股股长、三级主任科员
关于对“全国市场监管卫士”集体和个人
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市场监管卫士”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监发〔2021〕57号),经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逐级推荐评选,“全国市场监管卫士”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拟表彰“全国市场监管卫士”集体98个、“全国市场监管卫士”个人197名,现予以公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国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全国市场监管卫士”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全国市场监管卫士”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10-82260061、82260423
传真:010-82260389
电子邮箱:liuchao@samr.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政编码:100088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云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