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秉持打牢基础、健全体系、严守底线、防控风险、改革创新工作思路,全面实施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攻坚战。有效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紧密相连,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对于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2020年4月29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今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动污染防治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我省持续强化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管理,推进危险废物处理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通过部门联动、通力协作、共同推进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全省环境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固体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明显增强。目前,全省共有103家危险废物综合经营单位,核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规模476余万吨/年,其中,综合利用能力435万吨/年,基本保障全省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需求。全省现有21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建有 26 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线,处置能力64167吨/年,175.8吨/天,每个州(市)至少建有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通过建设升级“云南省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在线申报、管理计划在线备案、转移联单在线运行、利用处置情况在线报告、跨省转移网上审批和试点单位在线视频监控。建成危险废物监控一张网、监管一平台和调度一中心,显著提高了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效率。
为积极落实长江上游地区省级协商合作机制要求,我省与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签署建立长江经济带上游省市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创新探索开展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区域合作,建立危险废物转移快审快复“白名单”制度。
为加强对危险废物的有效管控,我省制定印发《云南省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工作方案》,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联动监管,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达标率逐年提升。
记者了解到,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方面,目前,全省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体系初步建立,处置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规范化环境管理机制逐步完善,县级及以上、交通便利乡镇基本做到医疗废物及时收集、规范转运和安全处置,涉疫医疗废物实现“日产日清”,未发生医疗废物处置过程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对长江经济带尾矿库的污染治理取得阶段性进展,到2025年底,全面提升我省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治理能力,逐步建立健全尾矿库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全省各级共同努力,我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固体废物领域还面临着很多的问题和挑战,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短板仍较为突出,涉重金属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任重道远,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下一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强措施、更严标准、更硬要求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深入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领域的持久攻坚战。(云南网记者 胡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