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11月昆明交警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截至11月28日,昆明市共有4人被终生禁驾。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在曝光的数据中,全市网约车车辆违法数近千起,与上月基本持平,其中实名曝光中云南能投云能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约车违法计数283次。另外,还有多家客运、货运公司因车辆违法被实名曝光。
全市“两客一危”车辆违法一览表
典型事故案例曝光
一、2021年11月02日晚,四大队在昆明市昆明市环城西路与环城南路交叉口南口开展交通整治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悬挂号牌:昆明20985XX)行驶至整治点时,民警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该车驾驶人停车后,经过仔细检查,民警发现该驾驶人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的嫌疑,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有效证件,驾驶人现场未能出示有效证件,经核查驾驶人姓名:吴某,身份证号:53212619830XXXXXX。经现场核对,驾驶证信息及照片与驾驶人吴某一致。因吴某涉嫌饮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于是执勤民警用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仪在现场对吴某进行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血液酒精浓度为174mg/100ml”,已达醉酒标准,目前,案件移交至法制中队进一步办理。
事故成因:饮酒使人注意力分散,反应时间延长,产生视觉障碍,视力降低,心态不稳,极易疲劳,电动自行车,车速快,饮酒后容易失去平衡,行驶过程中极其容易对自己或他人造成危险,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二、2021年11月19日08时45分许,在西福路与日新西路交叉口处李某某驾驶的云A1Z5XX小型面包车和电动车相撞,导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李某某驾驶的云A1Z5XX小型面包车交强险到期后,未办理续保手续,李某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电动车车损费用,驾乘人员治疗费用,因面包车脱保民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云A1Z5XX小型面包车。
事故成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所有机动车必须购买的,交强险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交强险不买要受处罚,出事还得多赔偿。
三、2021年11月09日15时15分许,民警接大队指令,有群众举报在昆明市西昌路与金碧路交叉口西昌路223号路段有车辆违法停放,民警接到指令后立即赶到现场,发现有两辆灰色五菱宏光牌小型面包车在此路段北向南的非机动车道内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其中一辆的号牌为云A7W6XX(驾驶人名叫马某某,身份证号:532233197409XXXXXX),该车后备箱开启,无法看到后号牌,民警将该车后备箱关下后,发现后号牌用树叶进行遮挡;另一辆号牌为云AF3Wxx(驾驶人名叫卢某某,身份证号:532233198209XXXXXX),此车前号牌用锥桶和树枝进行遮挡。民警立即将相关情况向大队指挥室汇报,通过车牌号查询车主信息通知其到现场进行处理。民警现场开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处200元罚款,记12分,将《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交由该车驾驶人马某某及卢某某签收并告知其15日内到银行网点缴纳罚款。因两车驾驶人均有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达到十二分的违法行为,民警现场拍照取证后,告知驾驶人违法事实、执法依据,以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履行的义务,经上报大队领导同意后,制作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了驾驶人马某某及卢某某的驾驶证,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由该车驾驶人马某某及卢某某签收,告知其15日内带相关证件到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处理。
交警提醒:机动车号牌是识别车辆的重要标识之一,驾驶员为了逃避违法行为的处罚,在号牌上动起了歪心思,遮挡号牌,最终也逃不过民警手掌心,被民警一眼识破。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要心存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四、2021年10月23日20时22分许,民警接指挥中心指令,有群众报警在嵩明县青龙街宏兴冷库高架桥下有名男子骑摩托摔倒在地,处于昏迷状态,请立即派员前往处理。接到指令后,民警立即驾车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当事人意识不清醒,疑饮酒驾驶机动车,立即通知120医务人员送当事人到嵩明县人民医院就医,并一同前往嵩明县人民医院调查。经调查,当事人王某(嵩明县小街镇清水塘村人)饮酒后未取得驾驶证驾驶云ADF2XX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到嵩明县龙街至青龙街道路宏兴冷库高架桥下摔倒后失去知觉,在马路上睡着了。民警对王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15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大队民警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对王兵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王某所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并抽取王兵静脉血样两份。
交警提醒: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醉驾更是涉嫌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喝酒后驾驶电动车、摩托车经过风吹后会使人意识模糊,不仅把握不住方向,而且对外界车辆、人流判断不准,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十分危险。摔倒后很容易头着地,同时,电动车两轮摩托车上路俗称“肉包铁”,一旦摔倒或者发生事故,驾驶人没有任何保护,血肉之躯与坚硬的地面、钢铁相博,后果可想而。
11月事故多发路段
1、G85银昆高速昆明段,国道高速公路,系昆明连接滇东北的主要通道,道路线形复杂。其中寻甸段海拔高差大,弯多坡长,桥隧比高;嵩明段、空港段进出匝道多,车辆通行频繁。雨季汛期高陡边坡路段塌方、落石风险较高,部分路段多雾,追尾碰撞及二次事故多发。尤其是8月发生一起追尾导致4死4伤的较大事故之后,9、10、11月份嵩明段、空港段相继发生“9.09”、“10.23”、“1.11”一次死亡2人事故。安全提示:请谨慎驾驶、降低车速、注意观察,严禁疲劳驾车、酒后、超速行驶。车辆发生故障和事故后请“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最大限度避免或降低二次事故损害后果。
2、禄大公路(禄劝县)。禄大公路是云南省与四川省之间的高等级运输大通道,全长 96.54公里,属二级公路,路基宽 10至 12米,设计行车速度每小时 40至 60公里,途径屏山、茂山、团街、撒营盘、皎平渡五个乡镇,直达皎西半角国家重点工程乌东德水电站,于2011年11月7日建成通车。禄大公路事故多发于开口较多、交通标志标线不全、安全防护不足路段,特别是K10+10M-K10+300M、K20+115-K20+400M、K74+900-K75+980M路段比较突出。
安全提示:禄大公路沿线开口多,交通标志标线不全,安全防护不足,交叉路口缺少减速带、提示警告标志牌,车速较快,没线路口行人通行频繁且交通安全意识不高,多处出现偏坡塌方、路基沉降、坑塘。冬季降温天气部分路段易起雾结冰,道路湿滑,谨慎驾驶。
3、轿子雪山专线(涉及五华区、富民县、寻甸县、禄劝县一区三县)。昆明轿子山旅游专线公路是连接昆明市区与轿子山旅游风景区的干线公路,全路段长151.92公里,系按二、三级标准建设的轿子山旅游景区路网连接线。该专线沿途经过五华区、富民县、寻甸县、禄劝四个县区的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自2012年12月12日建成试通车以来,由于与之配套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管理设施不够完善、规范,沿线道路特别是五华区、富民县境内路段开口众多、途经村庄较多,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相对淡薄,导致交通事故多发,给道路畅通、百姓出行安全带来重大安全隐患。安全提示:该路段沿线开口较多,时有车辆、行人横过道路,请严格按限速行驶,切勿超速;遇有村庄、叉口提示请提前减速,切勿大意;行经高陡边坡路段时请注意观察,谨慎驾驶,快速通过,切勿停留;弯道路段请降低车速,切勿占道抢行。
4 、G324福昆线K2509+600M-K2511+900M(小哨箐至大风垭口)属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多发路段,且连续弯坡,路面结冰湿滑,极易发生车辆侧滑翻坠事故,请过往车辆驾驶员谨慎驾驶、降速控距、禁止超车。
5、G108线,富民、禄劝段沿线因车流量大、线形复杂,村镇密集、开口较多,事故多发。安全提示:城区道路村镇密集,开口较多,注意观察减速让行,农村道路弯急路窄,车速较快,请低速谨慎驾驶,严禁强超抢会。冬季降温天气部分路段易起雾结冰,道路湿滑,多次发生翻车、坠车和碰撞事故,请低速谨慎驾驶,切勿占用对向车道强超抢会。(开屏新闻 记者刘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