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 “守护百姓脚下安全”——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参与窨井盖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了解到,2021年以来昆明市主城区共排查窨井盖231514个,发现不同类型的病害井盖72051起。截止2021年9月底,更换调平各类井盖68823起,主城区病害窨井盖整治率由前三年平均不到8.4%,提升至今年的95.52%,主城区窨井盖安全运行治理实现了质的飞跃。
据悉,昆明市检察机关根据前期调研情况制定了《昆明市检察机关2021年贯彻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促成了窨井安全运行治理专项行动的大规模开展。通过督促牵头部门和管理部门采取措施,完善窨井盖建设规范,有效提升了井盖建设质量、施工标准及管理水平。
1月,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牵头多部门召开了昆明市窨井安全运行治理提升工作专项行动动员会,联发《昆明市窨井安全运行治理提升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行动至今,检察机关全力介入,全程督促,促成了地区窨井盖安全运行治理由个别、单点整治,向整体、全面治理新格局的形成。
过程中,先后下发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市政道路平坦化及井盖品质提升工作的通知》《昆明市窨井安全运行治理提升实施方案》等多个文件,组建了昆明市城市井盖提质提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9个督察组,派发涉及约200余条道路的市级稽查病害移交函222份;整改通知18份;编制并发放2100余本《昆明市市政道路检查井盖治理提升工作手册》。
全市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向城市管理等部门宣传“四号检察建议”有关精神,与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建立了常态化综合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共享,按照“协调联动,相互配合,各司其责,一体推进”的原则实现了协同共治,紧盯牵头单位和产权管理使用单位,构建起了检察机关与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的常态工作衔接机制,推动窨井盖安全治理工作从“抓局部”向“促全局”转变,窨井盖维护监管从“责任不实”向“责任明晰”转变。
今后,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理念,持续深入推动“四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探索在消防栓、外挂空调、盲人行走道路、外挂墙体砖等公共市政基础设施安全建设的治理中发挥检察机关作用。(昆明信息港 记者周智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