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1
1994年
举办地:巴哈马
成果:通过1995—1997年中期工作方案
COP2
1995年
举办地:印度尼西亚
成果:决定将《生物多样性公约》常设秘书处设在加拿大蒙特利尔
COP3
1996年
举办地:阿根廷
成果:决定设立一个多年期农业生物多样性计划
COP4
1998年
举办地:斯洛伐克
成果:通过森林多样性工作方案、海洋和沿海生物多样性工作方案
COP5
2000年
举办地:肯尼亚
成果:制定旱地和半湿润地生物多样性工作方案
COP6
2002年
举办地:荷兰
成果:提出全球生物分类倡议
COP7
2004年
举办地:马来西亚
成果:通过生物多样性和旅游业开发的准则
COP8
2006年
举办地:巴西
成果:通过岛屿生物多样性工作方案,审查缺水和半润湿地区生物多样性工作方案
COP9
2008年
举办地:德国
成果:深入审查农业生物多样性工作方案,推动执行《全球植物保护战略》等
COP10
2010年
举办地:日本
成果:通过《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公平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2011—2020年生物多样性战略计划》
COP11
2012年
举办地:印度
成果:就“名古屋议定书”条款和执行展开协商,探讨全球多边惠益分享机制的必要性和模式
COP12
2014年
举办地:韩国
成果:对《2011—2020年生物多样性战略计划》执行情况做中期审查,发布第四版《全球生物多样性展望》
COP13
2016年
举办地:墨西哥
成果:评估执行《公约》和《2011—2020年生物多样性战略计划》以及实现“爱知目标”的进展情况
其他:宣布中国取得COP15举办权
COP14
2018年
举办地:埃及
成果:评估《2011—2020年生物多样性战略计划》执行情况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