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日报社印刷厂车间印刷机基础工程施工谈判公告
2021-09-29 16:37:19      来源:昆明信息港

项目概况:昆明日报社印刷厂车间印刷机基础工程施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昆明市五华区科光路42号金钻中心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TXJ-0871-2021106。

2.项目名称:昆明日报社印刷厂车间印刷机基础工程施工。

3.采购预算:268857.65元。

4.项目地点:云南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昆明日报社印刷厂车间印刷机基础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级工程量清单。

5.2工期:采购人通知开始施工后30日天内完成。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标准、验收规范及质量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5.4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信用信息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1.2.2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税款所属时期在2020年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税(费)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文件;

1.4.2 供应商须提供费款所属时期在2020年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税(费)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文件;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2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 其他人员: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中至少具有 1个安全员,并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原件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文件费缴纳凭证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908447961@qq.com,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肖工0871-63305801)进行信息确认。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以电汇、网银、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户名: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户行及账号:交通银行昆明正义支行;531000313010517000120;备注:TXJ-0871-2021106-标书费)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上午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昆明市五华区科光路42号金钻中心10楼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日报社

采购代理机构: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科光路42号金钻中心10楼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871-63305801

编辑: 罗文忆 责任编辑: 徐婷